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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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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社会代理]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3-07-21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中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3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WT2023-0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货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526号

采购需求:为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食堂提供蔬菜类、粮油类、水产蛋禽类、干调副食类、肉类产品,详见采购要求

预算金额:510048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以折扣系数方式进行报价,最高折扣系数:0.8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量要求: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4)具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5)具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0)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下述材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ilinzab@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合格,未确认或因未注明联系方式导致无法确认的,投标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B208大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B208大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526号

联系方式:马千钧 0431-85174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7层

联系方式:陈龙 0431-82270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龙

电 话:0431-82270977

4.监督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019060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13324300468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174900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硅谷大街52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227097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7层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51.00480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供货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526号采购需求:为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食堂提供蔬菜类、粮油类、水产蛋禽类、干调副食类、肉类产品,详见采购要求预算金额:510048元最高限价:本项目以折扣系数方式进行报价,最高折扣系数:0.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质量要求: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4)具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5)具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0)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3-07-21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网上报名方式(邮箱)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网上报名方式(邮箱)

文件售价(元)

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7-31 10: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3-07-31 10:30

地点

网上报名方式(邮箱)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陈龙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2270977

附件:
  • 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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