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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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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行政处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3-220257

项目名称:民主党派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行政处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民主党派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行政处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2,050,0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3-07-19 15:43:35

采购人联系方式:奥日格乐 6911466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项目流水号[2023]16143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报价要求(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联系人:陈亦雯 电话:0471-5617263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编号项目需求数量计量单位
1物业服务要求第一章 物业服务区域概况第一条 物业服务区域基本情况物业服务对象:民主党派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办公楼物业类型: 写字楼 坐落位置: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22号 建筑面积:19629.4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办公大楼内外全部区域及大院等公共区域。第二章 供应商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一条 服务范围及人员配置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为办公大楼内外及大院环境保洁、秩序维护、工程人员等。服务需求人员:项目经理1人、项目主管1人、会议服务1人、前厅接待1人、展馆讲解2人、保安8人、保洁6人、工程部4人、绿化养护员1人、职工食堂7人,合计32人。第二条 环境卫生保洁1、办公楼内公共区域的保洁(1)楼梯、过道要每天清洁,保持干净整洁。不定期巡查,保证纸屑、烟头等杂物及时清理,实行随时走动保洁、人过地净。(2)楼梯扶手、窗台、窗套、踢角线每天擦拭,保持无尘土、无污渍。(3)玻璃保持干净明亮,大厅玻璃、公共走廊门每天擦拭。(4)卫生间保持室内整洁,每天至少彻底清洁两次,无异味、无污渍,并随时巡查,保证洁具无污迹、水迹,镜面光亮,台面干净,痰盂外表无污迹、水迹,男卫生间小便池要搁置专用芳香球。(5)痰盂、果皮箱保持无污迹、异味,洁净。(6)热水器经常擦拭,开水间地面、围墙无污迹、水迹,保持清洁卫生。(7)清洁工具要按功能进行区分并标识清楚,摆放整齐,及时清理废弃办公桌椅、花盆等,杜绝乱堆乱放。(8)每天清洁一次公共区域的盆栽植物、花盆,保持盆栽植物无黄叶、烟头、纸屑等杂物,使其无尘、无垃圾;每周清理1次大楼内艺术品、装饰物的积尘,保持清洁。(9)办公区域的每日清洁时间应避开采购人人员工作时间,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办公环境。2、办公楼外大院区域的保洁(1)每天对路面、大院及设施进行彻底清扫、擦拭、拾捡垃圾,清除地面果皮、纸屑、树叶和烟头等杂物,确保无飘洒和漏水现象。及时清洗垃圾筒筒身,更换垃圾袋,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满溢,每周使用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使蚊蝇鼠虫无滋生源。(2)每天每隔两小时巡回清扫保洁一次。(3)用铲刀清除粘在地面上的香口胶等杂物。(4)发现污水、污渍、口痰,须及时冲刷、清理干净。(5)果皮箱和垃圾桶每天清倒2次,每月用刷子沾水刷洗1次。(6)每月对各种井揭开铁篦盖板彻底清理一次。(7)保持大院中各种建筑物、作品、路牌、标识、消防箱、电表箱、水表箱、外围灯柱、音响等物体表面上的清洁,及时处理违章乱贴乱画的海报、小广告及污迹。(8)展览馆、大楼主门及西侧餐厅门每月擦拭清洁2次。(9)冬天及时做好区域内积雪清理工作。第三条 安全管理1、确保大楼及周边秩序井然,环境安定安全,如发生刑事、治安、盗窃、消防等事故案件,及时按照预案处理,且处置突发事件有力。秩序维护范围包括:大楼内的秩序维护;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值守;消防队伍的预备和训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2、供应商应具备一支人数足够、训练有素、管理到位、纪律严明、行动迅速、人员稳定的秩序维护队伍。人员要求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保密、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退、复、转军人及中共党员优先。3、有一个完整、有效、可行的秩序维护管理方案,合理配置秩序维护人员,没有任何一处和任何时间段存在盲点。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治安。4、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并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5、负责秩序维护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考核,提高秩序维护人员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6、在大楼内设置巡逻岗,全天24小时、全年365天值勤与巡逻,有明确、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巡逻的质量与密度。7、设置监控岗,有效使用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值守。8、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并进行模拟演练,不断完善。9、对在大楼、停车场、大院等地的施工进行管理,对大楼进出物品进行管理。10、做好办公楼(区)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等,并负责对携带的大宗物品进行检查,门前立岗值勤,来宾登记。11、24小时巡逻大院和办公楼内外,24小时值守各门厅,定时巡视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机关安全。12、做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的安全排查管理工作。13、按《消防法》规定,按时检测灭火器,每年不少于两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重点部位的安全。14、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工作,严禁非机动车辆上楼及使用乘客电梯。15、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提高处理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能力,并协助机关处理办公楼突发事件。16、协助采购人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人物、宾客及重大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17、在保安队伍中,建立一支消防预备队,每月进行一次基本的专业训练,能够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及设施的使用方法,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应急能力,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器材,确保处于良好状态。第四条 绿化养护服务1、对物业区域内绿化带进行浇水、施肥防护,防止大面积枯死。2、定期对草坪、树木进行修剪,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3、负责绿化带内卫生保洁,保持绿化带内无杂物异物。4、完成春灌及上冻水的浇灌工作,冬季对树木进行涂白保护,春季对树圈进行修整,要求树圈尺寸为树干的10倍。第五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服务1、负责高压配电室、应急发电机房、采暖泵房、制冷泵房、生活水泵房的24小时值班运行及记录,每月出具巡检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采购人。2、负责物业区域内共用设备公共设施,诸如:上下水、采暖、电气、照明、弱电等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3、负责采购人日常的零急修,诸如:办公家具、门窗锁具把手、打眼挂画、修理面板开关、网线电线等综合性维修服务。第六条 地下车库管理1、定期清洁地库卫生,做到地面洁净无污迹,设施表面无明显积尘,遇雨雪天气应增加清洁频次。2、负责地库日常巡查,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针对有车辆乱停乱放、车辆门窗未关闭、车辆漏油等情況,及时联系车主,并协助处理。第七条 职工餐厅运营服务1、按时保质保量的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合理搭配、营养均衡。早餐主食品种不低于三种、小菜两种、粥或热饮两种,午餐热菜五种、冷菜两种、主食三种、水果两种、汤粥两种。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后厨、加工菜品。3、供应商采购食材应选择正规渠道,供应商具有合法资质。采购人可对供应商所采购的食材进行验收及监督,以保证供应商采购的食材、品牌、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4、供应商每年应对餐厅饭菜、餐具进行一次专业检测,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5、供应商厨房卫生保洁工作、餐具洗消、食物储存等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及添加剂使用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各项台账。6、每周对餐厅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并每月出具检查报告上报采购人。7、采购人对供应商制作的食品质量、卫生及自选餐品种随时进行抽查,并对一周的自选餐菜谱进行审核和调整,确保一周的菜谱不重复。8、供应商负责食堂的灭鼠、灭蝇及灭虫工作,要不定期开展灭鼠、灭蝇及灭虫工作,保证服务期内饭菜无鼠、无蝇虫。第八条 展厅讲解、接待服务 1、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提炼、编写讲解词并交采购人审核,文字流畅、词汇丰富、实事求是,在实际讲解中找到适合的讲解风格,并做到分众讲解。积极反映讲解接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2、有完善的讲解标准与流程,有完善的接待体系标准与流程。3、熟练操作和使用展厅内各项设备设施,每日检查设备的完好,确保展厅内各项设备设施、灯光照明都能正常使用。4、配合采购人下达的参观任务,做好参观预约、接待、统计报告等一系列的工作流程,按月提报接待的有关数据。5、履行好展品保护的职责,引导参观者文明参观、有序参观,负责告知参观者安全须知和展品保护的相关规定。第九条 快递收发服务及时将快递物品接收并做好登记,发送快递要按照采购人的意愿做好及时发送并登记。寄存的包裹和快递不允许在大厅随意堆放。第十条 档案、资料管理1、加强有关物业档案和资料的管理。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包括:采购人投诉和意见档案、安全管理记录档案、清洁卫生管理档案、物业人事管理及人员培训档案等,以及具体的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档案必须做到保存完整,管理完善,交接手续完备,检索方便准确。2、本合同终止时,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确保移交的资料和设备设施完好无缺。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第一条 供应商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提供规范化的服务,实现目标管理。第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供应商指定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第三条 供应商应定期听取采购人对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的评价,供应商结合相应评价,督促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责任,改进服务,提升业主满意度。第四条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未能按约定或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工作的,或受到业主投诉超过5次的,采购人有权通知供应商更换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应立即予以更换。第五条 供应商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三日通知采购人,并将新负责人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告知采购人。第四章 人员配备要求第一条 项目负责人: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持物业管理上岗证书,2年以上物业管理经历,知识面广,专业技能熟练,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年龄55周岁以下。第二条 项目主管: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持相关岗位上岗资质证书,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第三条 工程维修人员:持有相关岗位的上岗证书,年龄60周岁以下,技能娴熟,具有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第四条 讲解员:年龄20—35周岁之间,具有国家大专及以上学历,讲解员须普通话标准。第五条 保安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政治觉悟高,能适应三班两运转制。第六条 保洁员:室内外保洁员,女性,55周岁左右;相貌端庄,作风正派;具有2年以上保洁工作经历。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有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第一条 本项目下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费用预算为人民币205万元/年,付款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包括:电梯维保费,垃圾转运处置费,物业服务办公、保洁、安防、绿化、维修用低值易耗品,计量器具年检,化类池清掏费;3、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法定税费;8、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等。第三条 本项目下物业服务费已包含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采购人与供应商另有约定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用按季度预支付,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费用支付至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费用金额为 元(大写: )。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如供应商账户信息有变动的,应及时向采购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函件加以说明。否则,若因供应商账户信息不准确导致支付错误或支付不成功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在此明确,采购人将费用支付到上述供应商指定账户即视为已成功支付。第六章 采购人与供应商的权利义务第一条 采购人权利义务1、监督供应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根据物业收费标准,按期及时支付物业费。3、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本物业管理区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4、对供应商物业管理服务有知情、建议、监督等权力。5、采购人应配合供应商对公共区域设备巡视、检查。应该由采购人负责进行的维修,采购人应立即通知设备厂家进行维修。应由供应商负责进行的维修,供应商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6、采购人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7、采购人须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存放车辆。8、采购人有权每季度对大楼办公人员做一次意见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合理的调整服务内容及品质,确保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9、法律、法规、规章及物业管理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力。第二条 供应商权利义务1、供应商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对本物业项目制定管理制度和管理服务方案报采购人审核备案,并组织有效管理。2、供应商提供物业管理所自需的办公用品(桌椅、电脑、打印机、对讲机、文件柜等),由供应商自行解决。3、供应商负责本物业项目的各项设备设施、管网、线路、安全防范、强弱电、给排水、电梯等运行养护,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设备、设施损坏的,供应商应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供应商在3日内未完成维修工作,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维护,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供应商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采购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5、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变更信息,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或以任何方式泄露采购人保密信息。6、及时向采购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采购人的监督。7、供应商不得擅自占用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8、供应商应当加强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地面、外墙、楼梯间等共有物业的日常巡查,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告知采购人并及时处理消除隐患。9、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安全使用管理,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10、供应商应当遵守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治安消防、防灾管理、应急管理等有关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11、对相关政府部门需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宣传、检查、执法、救援等公共事务,供应商应当予以积极配合。12、因供应商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3、提供服务期间,供应商所有人员仅与供应商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供应商自行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和工作过程中因工伤事故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害事项而产生的赔偿等一切费用。14、供应商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服务人员应当持有从事物业服务工作所需的保安证、电工证、管道工证、消防安全员证、电梯安全员证、健康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物业服务资格证书、无犯罪证明(保安员需提供)。15、物业服务过程中,供应商及供应商人员对所知悉的采购人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采购人相关信息。16、供应商应承担保障大楼正常运行的各项费用。包括:电梯维保费;垃圾转运处置费;物业服务办公、保洁、安防、绿化、维修用低值易耗品:计量器具年检;化类池清掏费。17、负责各项设备设施、管网、线路、安全防范、强弱电、给排水、电梯等运行养护、维修配件更换费、以及房屋体修缮费等工作(仅限材料采购费为 300 元/次以下的小型维修)。第七章 违约责任及免责约定第一条 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均应遵守上述的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反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做相应的赔偿。第二条 供应商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屡次受到采购人投诉,投诉次数超3次以上的,每被投诉一次应承担1000元违约金,投诉次数超8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第三条 供应商所配备人员数量少于32人,或期间更换、减少人员未经过采购人同意的,采购人有权按缺少人数每人200元/次累计扣除当季度合同款,缺人情况累计达到7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第四条 供应商及供应商人员在采购人区域内从事非法活动或有损采购人利益的活动,或对采购人日常工作进行滋扰性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该季度合同款。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下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供应商应承担本项目总价款30%的违约金。第六条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服务合同提前解除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1个月的物业服务费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 本项目所称“损失”包括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费、公证费、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在内的全部合理费用和开支。第八条 供应商发生违约情形的,以上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第八章 物业服务期限 2023年7月16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第九章 附 则第一条 上述条款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管辖;因执行本项目发生的或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院诉讼解决。第二条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第三条 若上述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第四条 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内容相悖之处,以生成时间在后的补充协议为准。上述条款及相关附件和供应商关于管理本物业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项目服务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
五、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
六、报价明细
名称数量单位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报价(元)是否中标
物业服务要求第一章 物业服务区域概况第一条 物业服务区域基本情况物业服务对象:民主党派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办公楼物业类型: 写字楼 坐落位置: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22号 建筑面积:19629.4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办公大楼内外全部区域及大院等公共区域。第二章 供应商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一条 服务范围及人员配置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为办公大楼内外及大院环境保洁、秩序维护、工程人员等。服务需求人员:项目经理1人、项目主管1人、会议服务1人、前厅接待1人、展馆讲解2人、保安8人、保洁6人、工程部4人、绿化养护员1人、职工食堂7人,合计32人。第二条 环境卫生保洁1、办公楼内公共区域的保洁(1)楼梯、过道要每天清洁,保持干净整洁。不定期巡查,保证纸屑、烟头等杂物及时清理,实行随时走动保洁、人过地净。(2)楼梯扶手、窗台、窗套、踢角线每天擦拭,保持无尘土、无污渍。(3)玻璃保持干净明亮,大厅玻璃、公共走廊门每天擦拭。(4)卫生间保持室内整洁,每天至少彻底清洁两次,无异味、无污渍,并随时巡查,保证洁具无污迹、水迹,镜面光亮,台面干净,痰盂外表无污迹、水迹,男卫生间小便池要搁置专用芳香球。(5)痰盂、果皮箱保持无污迹、异味,洁净。(6)热水器经常擦拭,开水间地面、围墙无污迹、水迹,保持清洁卫生。(7)清洁工具要按功能进行区分并标识清楚,摆放整齐,及时清理废弃办公桌椅、花盆等,杜绝乱堆乱放。(8)每天清洁一次公共区域的盆栽植物、花盆,保持盆栽植物无黄叶、烟头、纸屑等杂物,使其无尘、无垃圾;每周清理1次大楼内艺术品、装饰物的积尘,保持清洁。(9)办公区域的每日清洁时间应避开采购人人员工作时间,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办公环境。2、办公楼外大院区域的保洁(1)每天对路面、大院及设施进行彻底清扫、擦拭、拾捡垃圾,清除地面果皮、纸屑、树叶和烟头等杂物,确保无飘洒和漏水现象。及时清洗垃圾筒筒身,更换垃圾袋,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满溢,每周使用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使蚊蝇鼠虫无滋生源。(2)每天每隔两小时巡回清扫保洁一次。(3)用铲刀清除粘在地面上的香口胶等杂物。(4)发现污水、污渍、口痰,须及时冲刷、清理干净。(5)果皮箱和垃圾桶每天清倒2次,每月用刷子沾水刷洗1次。(6)每月对各种井揭开铁篦盖板彻底清理一次。(7)保持大院中各种建筑物、作品、路牌、标识、消防箱、电表箱、水表箱、外围灯柱、音响等物体表面上的清洁,及时处理违章乱贴乱画的海报、小广告及污迹。(8)展览馆、大楼主门及西侧餐厅门每月擦拭清洁2次。(9)冬天及时做好区域内积雪清理工作。第三条 安全管理1、确保大楼及周边秩序井然,环境安定安全,如发生刑事、治安、盗窃、消防等事故案件,及时按照预案处理,且处置突发事件有力。秩序维护范围包括:大楼内的秩序维护;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值守;消防队伍的预备和训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2、供应商应具备一支人数足够、训练有素、管理到位、纪律严明、行动迅速、人员稳定的秩序维护队伍。人员要求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保密、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退、复、转军人及中共党员优先。3、有一个完整、有效、可行的秩序维护管理方案,合理配置秩序维护人员,没有任何一处和任何时间段存在盲点。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治安。4、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并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5、负责秩序维护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考核,提高秩序维护人员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6、在大楼内设置巡逻岗,全天24小时、全年365天值勤与巡逻,有明确、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巡逻的质量与密度。7、设置监控岗,有效使用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值守。8、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并进行模拟演练,不断完善。9、对在大楼、停车场、大院等地的施工进行管理,对大楼进出物品进行管理。10、做好办公楼(区)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等,并负责对携带的大宗物品进行检查,门前立岗值勤,来宾登记。11、24小时巡逻大院和办公楼内外,24小时值守各门厅,定时巡视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机关安全。12、做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的安全排查管理工作。13、按《消防法》规定,按时检测灭火器,每年不少于两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重点部位的安全。14、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工作,严禁非机动车辆上楼及使用乘客电梯。15、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提高处理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能力,并协助机关处理办公楼突发事件。16、协助采购人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人物、宾客及重大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17、在保安队伍中,建立一支消防预备队,每月进行一次基本的专业训练,能够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及设施的使用方法,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应急能力,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器材,确保处于良好状态。第四条 绿化养护服务1、对物业区域内绿化带进行浇水、施肥防护,防止大面积枯死。2、定期对草坪、树木进行修剪,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3、负责绿化带内卫生保洁,保持绿化带内无杂物异物。4、完成春灌及上冻水的浇灌工作,冬季对树木进行涂白保护,春季对树圈进行修整,要求树圈尺寸为树干的10倍。第五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服务1、负责高压配电室、应急发电机房、采暖泵房、制冷泵房、生活水泵房的24小时值班运行及记录,每月出具巡检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采购人。2、负责物业区域内共用设备公共设施,诸如:上下水、采暖、电气、照明、弱电等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3、负责采购人日常的零急修,诸如:办公家具、门窗锁具把手、打眼挂画、修理面板开关、网线电线等综合性维修服务。第六条 地下车库管理1、定期清洁地库卫生,做到地面洁净无污迹,设施表面无明显积尘,遇雨雪天气应增加清洁频次。2、负责地库日常巡查,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针对有车辆乱停乱放、车辆门窗未关闭、车辆漏油等情況,及时联系车主,并协助处理。第七条 职工餐厅运营服务1、按时保质保量的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合理搭配、营养均衡。早餐主食品种不低于三种、小菜两种、粥或热饮两种,午餐热菜五种、冷菜两种、主食三种、水果两种、汤粥两种。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后厨、加工菜品。3、供应商采购食材应选择正规渠道,供应商具有合法资质。采购人可对供应商所采购的食材进行验收及监督,以保证供应商采购的食材、品牌、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4、供应商每年应对餐厅饭菜、餐具进行一次专业检测,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5、供应商厨房卫生保洁工作、餐具洗消、食物储存等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及添加剂使用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各项台账。6、每周对餐厅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并每月出具检查报告上报采购人。7、采购人对供应商制作的食品质量、卫生及自选餐品种随时进行抽查,并对一周的自选餐菜谱进行审核和调整,确保一周的菜谱不重复。8、供应商负责食堂的灭鼠、灭蝇及灭虫工作,要不定期开展灭鼠、灭蝇及灭虫工作,保证服务期内饭菜无鼠、无蝇虫。第八条 展厅讲解、接待服务 1、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提炼、编写讲解词并交采购人审核,文字流畅、词汇丰富、实事求是,在实际讲解中找到适合的讲解风格,并做到分众讲解。积极反映讲解接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2、有完善的讲解标准与流程,有完善的接待体系标准与流程。3、熟练操作和使用展厅内各项设备设施,每日检查设备的完好,确保展厅内各项设备设施、灯光照明都能正常使用。4、配合采购人下达的参观任务,做好参观预约、接待、统计报告等一系列的工作流程,按月提报接待的有关数据。5、履行好展品保护的职责,引导参观者文明参观、有序参观,负责告知参观者安全须知和展品保护的相关规定。第九条 快递收发服务及时将快递物品接收并做好登记,发送快递要按照采购人的意愿做好及时发送并登记。寄存的包裹和快递不允许在大厅随意堆放。第十条 档案、资料管理1、加强有关物业档案和资料的管理。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包括:采购人投诉和意见档案、安全管理记录档案、清洁卫生管理档案、物业人事管理及人员培训档案等,以及具体的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档案必须做到保存完整,管理完善,交接手续完备,检索方便准确。2、本合同终止时,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确保移交的资料和设备设施完好无缺。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第一条 供应商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提供规范化的服务,实现目标管理。第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供应商指定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第三条 供应商应定期听取采购人对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的评价,供应商结合相应评价,督促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责任,改进服务,提升业主满意度。第四条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未能按约定或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工作的,或受到业主投诉超过5次的,采购人有权通知供应商更换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应立即予以更换。第五条 供应商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三日通知采购人,并将新负责人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告知采购人。第四章 人员配备要求第一条 项目负责人: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持物业管理上岗证书,2年以上物业管理经历,知识面广,专业技能熟练,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年龄55周岁以下。第二条 项目主管: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持相关岗位上岗资质证书,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第三条 工程维修人员:持有相关岗位的上岗证书,年龄60周岁以下,技能娴熟,具有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第四条 讲解员:年龄20—35周岁之间,具有国家大专及以上学历,讲解员须普通话标准。第五条 保安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政治觉悟高,能适应三班两运转制。第六条 保洁员:室内外保洁员,女性,55周岁左右;相貌端庄,作风正派;具有2年以上保洁工作经历。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有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第一条 本项目下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费用预算为人民币205万元/年,付款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包括:电梯维保费,垃圾转运处置费,物业服务办公、保洁、安防、绿化、维修用低值易耗品,计量器具年检,化类池清掏费;3、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法定税费;8、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等。第三条 本项目下物业服务费已包含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采购人与供应商另有约定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用按季度预支付,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费用支付至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费用金额为 元(大写: )。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如供应商账户信息有变动的,应及时向采购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函件加以说明。否则,若因供应商账户信息不准确导致支付错误或支付不成功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在此明确,采购人将费用支付到上述供应商指定账户即视为已成功支付。第六章 采购人与供应商的权利义务第一条 采购人权利义务1、监督供应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根据物业收费标准,按期及时支付物业费。3、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本物业管理区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4、对供应商物业管理服务有知情、建议、监督等权力。5、采购人应配合供应商对公共区域设备巡视、检查。应该由采购人负责进行的维修,采购人应立即通知设备厂家进行维修。应由供应商负责进行的维修,供应商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6、采购人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7、采购人须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存放车辆。8、采购人有权每季度对大楼办公人员做一次意见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合理的调整服务内容及品质,确保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9、法律、法规、规章及物业管理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力。第二条 供应商权利义务1、供应商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对本物业项目制定管理制度和管理服务方案报采购人审核备案,并组织有效管理。2、供应商提供物业管理所自需的办公用品(桌椅、电脑、打印机、对讲机、文件柜等),由供应商自行解决。3、供应商负责本物业项目的各项设备设施、管网、线路、安全防范、强弱电、给排水、电梯等运行养护,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设备、设施损坏的,供应商应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供应商在3日内未完成维修工作,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维护,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供应商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采购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5、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变更信息,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或以任何方式泄露采购人保密信息。6、及时向采购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采购人的监督。7、供应商不得擅自占用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8、供应商应当加强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地面、外墙、楼梯间等共有物业的日常巡查,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告知采购人并及时处理消除隐患。9、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安全使用管理,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10、供应商应当遵守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治安消防、防灾管理、应急管理等有关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11、对相关政府部门需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宣传、检查、执法、救援等公共事务,供应商应当予以积极配合。12、因供应商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3、提供服务期间,供应商所有人员仅与供应商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供应商自行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和工作过程中因工伤事故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害事项而产生的赔偿等一切费用。14、供应商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服务人员应当持有从事物业服务工作所需的保安证、电工证、管道工证、消防安全员证、电梯安全员证、健康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物业服务资格证书、无犯罪证明(保安员需提供)。15、物业服务过程中,供应商及供应商人员对所知悉的采购人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采购人相关信息。16、供应商应承担保障大楼正常运行的各项费用。包括:电梯维保费;垃圾转运处置费;物业服务办公、保洁、安防、绿化、维修用低值易耗品:计量器具年检;化类池清掏费。17、负责各项设备设施、管网、线路、安全防范、强弱电、给排水、电梯等运行养护、维修配件更换费、以及房屋体修缮费等工作(仅限材料采购费为 300 元/次以下的小型维修)。第七章 违约责任及免责约定第一条 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均应遵守上述的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反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做相应的赔偿。第二条 供应商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屡次受到采购人投诉,投诉次数超3次以上的,每被投诉一次应承担1000元违约金,投诉次数超8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第三条 供应商所配备人员数量少于32人,或期间更换、减少人员未经过采购人同意的,采购人有权按缺少人数每人200元/次累计扣除当季度合同款,缺人情况累计达到7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第四条 供应商及供应商人员在采购人区域内从事非法活动或有损采购人利益的活动,或对采购人日常工作进行滋扰性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该季度合同款。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下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供应商应承担本项目总价款30%的违约金。第六条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服务合同提前解除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1个月的物业服务费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 本项目所称“损失”包括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费、公证费、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在内的全部合理费用和开支。第八条 供应商发生违约情形的,以上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第八章 物业服务期限 2023年7月16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第九章 附 则第一条 上述条款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管辖;因执行本项目发生的或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院诉讼解决。第二条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第三条 若上述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第四条 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内容相悖之处,以生成时间在后的补充协议为准。上述条款及相关附件和供应商关于管理本物业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项目服务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内蒙古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49,200.00
七、供应商报价

成交供应商:内蒙古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0492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零肆万玖仟贰佰元整。

排名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元)报价时间
1内蒙古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49,200.002023-07-19 15:57:44
2内蒙古景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49,500.002023-07-19 16:46:45
3内蒙古仁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49,750.002023-07-19 15:59:28

采购单位:民主党派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行政处

2023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