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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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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整体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整体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KGSF(ZB)-202317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整体委托经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自100%自筹,招标人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整体委托经营项目;

2.2 标段划分及服务内容:

序号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1

一标段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托管项目一标段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一层整体(含范家校区)委托经营

服务期限1+N年(N意指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不超过3年(含3年),经营期内,如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经济纠纷并通过调查师生满意度达到合格,可续签书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不续签合同。

2

二标段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托管项目二标段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二层整体委托经营

服务期限1+N年(N意指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不超过3年(含3年),经营期内,如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经济纠纷并通过调查师生满意度达到合格,可续签书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不续签合同。

2.3服务地点: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食堂。

2.4经营方式:在学校管理部门的监管下采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周期:服务期限1+N年(N意指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不超过3年(含3年),经营期内,如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经济纠纷并通过调查师生满意度达到合格,可续签书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不续签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3.3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近年(2020年至今)受托经营的类似项目至少二项且其中至少一项是正在受托经营的类似项目以备中标核查。(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一项正在受托经营的类似项目以备中标核查)

3.4 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按标段顺序只可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18266566@qq.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潜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2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9999号

联系人:段小宇

联系电话:15504312559

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25楼

联系人:毕文宇

联系电话:18686698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