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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白塔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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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白塔中学师生便利店托管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南充市白塔中学师生便利店托管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项目介绍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白塔中学师生便利店托管经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四川省南充市白塔中学本部现有学生9000余人,其中住校生约3400人。学校提供两处经营地点,便利店需进行环境美化布置。一处美化布置后,负一楼约200m2做库房,一楼约300m2做营业区,二楼约300m2做学校书吧;另一处面积约40m2。美化布置资金由中标方投入,美化布置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既定方案实施(报名时请向工作人员了解清楚美化布置要求)。
(二)经营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白塔中学本部。
(三)经营期限
实行5+1+1合同管理方式,即基础年限为5年,如果在经营期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合法经营,无食品安全事故等危害学校利益和声誉的行为,且考核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由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2年。
(四)经营范围
严禁售卖:方便面,辣条类小袋装低质食品;高盐高油高脂食品;与学校食堂相同的各类餐饮等非包装食品;“三无”商品;过期和变质的食品、物品以及假冒伪劣商品等。

第二部分 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

一、营业执照
⑴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实缴资本2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经营范围至少包含预包装食品、百货、日化用品、文具用品等品类。
⑵提供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二、食品安全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同时带原件备查。
三、企业证书
⑴有效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书;
⑵有效的GB/T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⑶有效的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⑷有效的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⑸有效的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以上证件需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屏及原件备查。
四、企业信誉
具有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或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机构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企业信用评估报告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五、企业业绩
提供2022年12月31日前近五年受托正在经营的3000人及以上规模学校便利店(超市)合同复印件、履约保证金凭证复印件2份及以上,同时带原件备查。如果便利店包含在食堂合同中,提供食堂承包合同,但合同中必须明确有便利店(超市)受托经营内容。
六、从业经验
⑴提供公司连续5年为员工购买社保证明复印件,同时带原件备查。
⑵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五年前,即2017年12月31日前。
七、纳税证明
提供公司2022年12月31日之前连续五年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八、美化布置
报名时充分了解学校便利店美化布置要求后,现场在学校提供的美化布置方案上签写承诺“××公司承诺:如果中标,将严格按照白塔中学既定便利店美化布置方案实施,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如违背此承诺,取消中标资格,不得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字样,留学校存档。另领取一份自用。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万,报名日期结束前交清。中标后转为中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评审结束后,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在便利店正式开始改造后退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一周内无息退还。
十、食品安全责任险
中标人须为便利店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参与投标时提供供应商购买的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凭证或提供成交后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承诺函原件。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如签订合同前无法按承诺提供保单,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企业法人必须参与从报名开始的招标全过程。

第三部分 日程安排

一、报名事项
1、凡符合并接受上述要求条件的企业,均可持有效证件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7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白塔中学方正楼407室。
4、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19933858109。
二、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上午9:00,过时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2、开标地点:南充市白塔中学凌云楼110教室。
三、评标方法
1、现场报价法。

第四部分 注意事项

一、本招标公告中所有内容将组成合同的有效附件,具体细节,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经营合同为准。
二、凡参与本次投标的公司均视为对此招标项目公告的所有条款仔细阅读并已同意公告的各项要求。
三、投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疑问,以书面或电话、微信等形式咨询,咨询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27日上午12:00。对招标公告中原则性疑问,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话、微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的投标人。但投标人以自己的理解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推论与招标人无关,招标人不作解答。
四、凡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经营期内,不按合同约定合法经营,视情况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5000-10000元,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中标后,中标人须在获取中标通知书5天之内与招标人签订经营合同;过期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顺序确定其他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单位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
六、中标单位承诺在对便利店进行环境美化布置时,要严格按照学校方案实施,如有变更,需报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中标方保证将使用的购物卡与学校两个食堂的就餐卡通用,经营期内不得收取现金,所有营业额进行校方账户,技术及设备问题由中标人解决。
七、本次中标公司按学校既定方案对便利店进行的环境美化布置硬件,经营期满归白塔中学所有(开业前按清单交接),后续经营期间添置的设施设备归中标单位,经营期满撤离时学校不负责处理或接收。
八、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严禁转包、分包或转租。

第五部分 投标承诺函

四川省南充市白塔中学:
我方作为本次白塔中学师生便利店托管经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公告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招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
六、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与招标小组存在关联关系。
八、招标公告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公告中关于“项目概况”、“资格审查”、“日程安排”、“注意事项”的涉及的所有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十、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南充市白塔中学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