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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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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3-20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磋商-2023-2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主要负责职工一日三餐餐饮服务及公务工作餐饮服务、食堂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等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网附件 河南天顺祥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慈航路与凌烟街交汇处东北角四层 1,393,924.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主要负责职工一日三餐餐饮服务及公务工作餐饮服务、食堂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等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网附件 提供安全、放心、实惠的营养餐 12个月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小括、刘世杰、刘合山(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1,727.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慈航路与凌烟街交叉路口往东北约 80 米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方式:0371-86198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刘英豪、李罗丹
联系方式:0371-86688491转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罗丹
联系方式:0371-86688491转622
  • 招标文件.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DG磋商文件.pdf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