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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播菁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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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第五十四中学学生食堂厨师团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遵义市第五十四中学学生食堂厨师团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6

遵义市第五十四中学学生食堂厨师团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遵义市第五十四中学学生食堂厨师团队采购项目(采购标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石佛路综合楼29号2楼)(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XGDL-2023-018号

项目名称:遵义市第五十四中学学生食堂厨师团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20元/人/餐(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元/人/餐(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负责遵义市第五十四中学食堂提供供餐服务,服务团队要具有满足全校师生日常按时就餐的服务能力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服务内容,协助并配合完成项目相关的其它服务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工作内容,以及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与采购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合作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因政策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友好协商后按实际服务时间据实结算劳务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强制采购产品。

2.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4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规定:(1)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青海)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总分基础上加3分。(5)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经《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已公布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的产品有效期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的,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6)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2.5具体落实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厨师团队人员均需具备有效的健康证。

3.2业绩要求(涉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不作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000人以上就餐的厨师团队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或相应单位证明函为佐证资料(佐证资料为提供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均可);

3.3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3.4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即开标时统一审查,提供资料不全或资料无效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购买文件时提交营业执照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须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以及身份证原件。供应商必须达到资格条件,购买文件时不审查资格条件,开标时现场统一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石佛路综合楼29号2楼)

方式:现场购买纸质或PDF电子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

地 点:贵州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石佛路综合楼29号2楼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0元(人民币)

1.2交纳时间:2023年07月27日09点00分至2023年08月01日15点00分。

1.3交纳方式: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转账方式以外提交保证金的需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1.4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贵州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行

账 号:8200 0000 0001 8946 44

2.补充说明

2.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2.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相关平台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谈判文件。

2.3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书面提出。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遵义市播州区播菁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南白街道象山社区民主路5号

联系方式:18212153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石佛路综合楼29号2楼

联系方式:0851-2887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荣刚

电 话:1359526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