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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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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学校食堂用工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港口学校食堂用工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7 09:18:56

苏州至正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就港口学校食堂用工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C2023-G022

项目名称:港口学校食堂用工服务外包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30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的服务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 8月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湖滨国际西门30幢一楼

售价及获取方式:本项目为现场获取,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领取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8 月18日14:00点整(北京时间)

地点:凤凰镇行政审批局215室(凤凰镇中山路3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答疑时间:2023年 8月3日9:00-9: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苏州至正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用发送邮箱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三)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四)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只有报名成功且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街道育才路4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 15062511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至正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湖滨国际西门30幢一楼

联系方式:张炜 0512-58993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炜 电话:15150250881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出具以下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若授权代表报名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苏州至正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