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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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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委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委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委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YQ-ZBB-20230728-01)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职工食堂服务外委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YQ-ZBB-20230728-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委服务项目,应满足每天约1600人次就餐(早餐约400人次,午餐约700人次,晚餐约200人次,凌晨餐约300人次)需求,其中包含岗位餐配送(早、中、晚、凌晨餐),以及纯净水配送(每天一次)和小餐厅的正常接待。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包含日常食材等消耗品的采购。

2.招标范围:服务范围包含食堂管理、服务人员队伍组建、职工餐、内部接待餐、现场送餐及食堂卫生管理等。

3.岗位人员配置及要求:具体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人员(驻厂经理,可兼任)、厨师、面点师、面点工、切配工、送餐工、服务员人、勤杂工(洗碗、刷卡、保洁、打餐)等,所有人员健康证100%持证,共需人员不少于35人。人员配置应满足使用要求,根据招标人使用需求可适当进行增减。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职工食堂全年开放,及时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供餐、送餐、加班餐等任务。具体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食品卫生法》、《食品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5.服务地点: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法人,从招标组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 投标人应拥有完善稳定的服务团队,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及合同履行的能力。

6. 投标人具有食堂服务无缝衔接的实力,投标前能确保人员可以随时进入工作岗位,

维持职工食堂正常运行。

7.投标人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公章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扫描件为准,扫描件须清晰完整,否则无效)。

8.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9.投标人须为实际现场管理单位,禁止挂靠、转包、分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0.拟派管理人员(驻厂经理)需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型餐饮服务工作经验。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2.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12.3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的。

12.4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

12.5 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2.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8日17时00分到2023年08月04日17时00分

2.投标标书费:200元(人民币)

投标标书费按标段(包)分别缴纳,投标人缴纳费用后,请联系下发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标书费支付后不再退还。

投标标书费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并注明投标标包(段)名称及招标编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六、其他

1.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法。

2.投标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公司对公基本帐户支付银行电汇,不收现钞,同时注明交款单位及“招标编号**标包(段)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费单、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缴费方式:通过银行电汇交于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行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 账 号:4100 1506 6100 5977 7777

3.履约保证金:30000元(人民币),仅对中标单位收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

4.关于投标费用发票的开具及索取应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费用交纳后2日内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如超过所规定的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则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联系电话:0370-6053928。

5.其他: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0370-6052939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永城市候岭乡永宿路南、永青路西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370-6053979 13639600706

招标组织部门联系人:郭先生 陈女士/周女士

电 话:0370-6053910;6053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