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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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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餐厅2023年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序号:宏信招2023-BYHX-051

一、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的委托,对其所需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餐厅2023年食材采购项目供应商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及服务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采购概况:

1、供货地点: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

2、供货期限:壹年(2023.8.20—2024.8.19 ,具体期限以合同为准。)

3、质量要求:合格。

四、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分为二个标段:

标段九:(新鲜鸡蛋)

按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与收费”栏目中的“价格检测”子栏目“扬州市区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均价”中的零售价下浮10% ,提供生产单位,出厂时间凭证。

标段十一:(水果)

香蕉(进口)圣女果(海南)橘子(涌优)等等宝应农贸市场零售价下浮20%。提供营业执照和农残证明。

五、报名条件:

(1)营业执照(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

(3)被授权委托销售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及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过1000人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材的供应合同及采购人出具的人数证明(合同及证明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证明上须注明开具日期)(报名后代理公司核实证明真假,虚假证明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5)营业执照法人及委托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经授权人本人签字);④销售人员的健康证(有效期内)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过1000人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材的供应合同及采购人出具的人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上须注明开具日期);⑥营业执照法人及委托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08月0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一楼代理一室(宝应县泰山东路25号3号楼)。

八、评标办法:资审后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办法,本项目的摇号顺序为投标人签到顺序。

九、本次采购项目共计2项,所有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最多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报名申请。

十、发包价:

(九标段)(新鲜鸡蛋):按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与收费”栏目中的“价格检测”子栏目“扬州市区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均价”中的零售价下浮10%

(十一标段)(水果):宝应农贸市场零售价下浮20%。

十一、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有经营门市或经营摊位(如有摊位需提供摊位租赁证明)。中标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经营门市或经营摊位进行现场核实并查验相关执照,若无经营门市或经营摊位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各标段中标单位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采购方无关。中标单位全面配合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不得干预食堂管理和食谱的制定,并遵守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

3、本标书中提到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与收费”栏目中的“价格检测”子栏目“扬州市区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均价”,网站http://fgw.yangzhou.gov.cn/,以此网站为依据。

4、所供食材有保质期的必须是前三分之一的时间。

5、涉及不同品牌的以发包方需求提供服务。

6、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

十二、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10000元(以现金形式带至开标现场),未中标人保证金将在开标后现场退还。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资格证明文件是不真实的或宣布中标后弃标不签合同或未能履行合同,投标保证金将没收不予退还,罚没的保证金归学校所有。

2、定标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前,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三、食材价格确定方法:

1、食材市场零售价确定方法:由学校牵头,组织餐厅保管员、采购员、餐厅经理、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成立联合询价组,每月至少调查一次(调查对象为3家以上市场的零售价组成综合价),形成调研报告,如遇突发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供应商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然后学校采购小组市场调研,再报膳食委员会研究,提交学校党政办公会通过,再决定价格是否调整。如果价格下降时,供应商隐瞒不报,学校有权在后续的供应中对前面的部分进行追偿,并列为不诚信客户,不排除取消供应资格,按照程序重新组织招标。价格(蔬菜除外,学校安排专人负责价格信息的收集汇总,经询价小组的询价结论与网站价格进行不少于每周一次的比对,发现价格异常的需要立即汇报相关领导进行处理。

十四、结算方式:

1.延后一个月结算(如:9月份供货,10月底结算9月份账款),结算时必须提供与中标单位名称相一致的正规税务发票。

2.结算资金打款方式:如企业中标,则与企业基本账户发生资金往来;如个体经营户中标,则与营业执照上经营者个人的合法账户发生资金往来,用于货款的结算,不与送货人或授权委托人发生任何资金往来。

3.所有货款结算项目内容,必须在中标项目范围之内。

4.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之间帐户的资金结算,只能是中标食材的货物结算,不能用于其他代收代垫往来结算。

十五、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下午2时30分。

十六、开标地点: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宝应县泰山东路25号3号楼)。

十七、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及联系人:

招标人: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

联系人:郎老师 联系电话:13921910340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晓娟 联系电话:17306266779

十八、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7月31至2023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