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3年辽阳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2023年辽阳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辽阳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XS2023073101)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S2023073101
项目名称:2023年辽阳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416.39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16.39万元
招标内容:
包号 | 品目 | 规格/参数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平原地区学校 | 辽阳县平原地区公立学校食堂采购的所有食品 | 298.27万元 | |
2 | 县城学校 | 辽阳县县城公立学校食堂采购的所有食品 | 898.1万元 | |
3 | 山区学校 | 辽阳县山区公里学校食堂采购的所有食品 | 220.02万元 |
采购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谁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要求)
(2)要求供应商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单位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品种明细表》;经营单位需《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华云路帅府小区东五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食品生产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品种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2、食品经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所销售食品的部分生产企业资质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留存两套(加盖公章),对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合适后,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县教育局
地址:辽阳市辽阳县
联系方式:0419-7575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
地 址: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华云路帅府小区东五号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419-7872002
邮箱地址:13322344055@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
账号:0711020709100057958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