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温泉县公安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温泉县公安局2023年7月-12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温泉县公安局2023年7月-12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温泉县公安局2023年7月-12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XZHJCS2023-017

项目名称:温泉县公安局2023年7月-12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6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

采购需求:蔬菜1批,详见文件采购清单

标项名称: 温泉县公安局2023年7月-12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6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蔬菜1批,详见文件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7月-12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3.4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2日至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泉县公安局

地 址:温泉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15309904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现代中心城1号楼12楼

联系方式:0909-8888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妙然

电 话:0909-8888863










附件信息:

  • 竞争性(磋商)文件-A包(二次).doc

    363.3K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