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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太湖县教师进修学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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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食堂、超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 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食堂、超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2日

    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食堂、超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2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食堂、超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3AT95091204456

    采购方式: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月20日

    采购日期:2023年8月1日

    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食堂、超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项下第二包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超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编号:23AT95091204456-00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成交候选人:六安市好又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成交内容:超市经营权外包服务

    采购人: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新城区晋湖路10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396644396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3室

    联系人:张工、詹工

    电话:17730013028、15956911829

    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8月3日17:00(北京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17730013028。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詹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730013028、15956911829


  • 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食堂、超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2日

    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食堂、超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2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食堂、超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3AT95091204456

    采购方式: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月20日

    采购日期:2023年8月1日

    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食堂、超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项下第一包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编号:23AT95091204456-00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成交候选人:安庆市中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内容: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

    采购人:安徽省太湖朴初中学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新城区晋湖路10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396644396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3室

    联系人:张工、詹工

    电话:17730013028、15956911829

    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8月3日17:00(北京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17730013028。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詹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730013028、1595691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