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3年08月03日 15:5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2023年度伙食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3日 15: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03日至2023年08月2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2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 ||
预算金额 | ¥257.946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9-82421005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环城北路35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健 0579-824210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文倩 0579-83182132 | ||
附件: | |||
附件1 | 5557.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2023年度伙食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定稿)Z.doc | ||
附件2 | 报名登记表(总).doc |
项目概况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2023年度伙食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2023-FW5557(G2023010)
项目名称: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2023年度伙食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7.94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7.94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将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1家食材配送单位为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2023年度伙食的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壹年或合同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保存)。(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伺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如企查查、天眼查等)核查不同供应商之间是否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三)本次采购活动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至 2023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潜在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表(详见附件下载)” 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获取请将资料发送至jhygzb@qq.com,联系电话0579-83180811) ,现金或银行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8110801012002725637 开户行:中信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最迟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出)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环城北路351号
联系方式:张健 0579-82421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联系方式:朱文倩 0579-83182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健
电 话: 0579-8242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