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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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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学校餐厅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学校餐厅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学校餐厅经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0号龙泉大厦8楼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3]-0802

2、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学校餐厅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

5、预算金额:0.00元 最高限价: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学校餐厅

经营服务项目

0.00元

0.00元

6、采购需求:

6.1本项目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学校餐厅经营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2项目地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学校

6.3服务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合同期结束后,食堂服务满意度达到要求标准,双方可优先续签继续经营合同

6.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6.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在响应文件中附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具有2年以上从事学校食堂管理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营学校食堂合同);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食物中毒、恶性事件、消防安全事故、生产事故及重大投诉等)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0号龙泉大厦8楼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学校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学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实验学校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方式:13939928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0号龙泉大厦8楼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271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271089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