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云南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华坪县人民武装部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云南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磋商申请人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云南天平2023-08-15号
2.2 项目名称:云南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2.3 服务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华坪县人民武装部院内
2.4 服务内容: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华坪县人民武装部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
2.5服务期限:1年(36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2.7 采购金额:15.00万元。
2.8采购范围:采购范围见下表
序号 | 品名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大米 | 市斤 | 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 |
2 | 面粉 | 市斤 | 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 |
3 | 食用油 | 桶(5L) | 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 |
4 | 禽蛋类 | 市斤 | 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 |
5 | 肉类 | 市斤 | 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 |
6 | 蔬菜类 | 市斤 | 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 |
7 | 配料 | 市斤 | 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 |
7 | 生活用品 | / | 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 |
8 | 其他 | / | 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 除上述所列货物外的其他所有物品 |
(采购范围包含上述所列相关产品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供货、售后服务等,供货数量按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三、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完成本项目生产和供货能力。
3.2、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公司有效的财务报表,2022年成立不满一年或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后应有的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给予免除税收缴纳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磋商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5、磋商申请人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能够按时限要求完成配送,相关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3.6、粮油类产品须有县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磋商申请。
3.8、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开始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小微企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0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华坪县中心镇华兴社区中和花园8幢B座二单元301室)购买磋商文件;
5.3获取磋商文件时,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下:
5.3.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5.3.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5.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授权无需提供):
5.3.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5.4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申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时间:2023年08月14日下午14:30—15:00时(北京时间);
6.2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华坪县人民武装部4楼会议室;
6.3递交符合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要求的响应文件;
6.4参加磋商的企业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磋商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6.5参加磋商的企业代表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存磋商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报价。
6.6 2023年08月14日下年15:00时(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将被拒绝。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3年08月14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7.2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华坪县人民武装部4楼会议室;
7.3磋商申请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磋商会议(迟到视为自动
放弃本项目的报价权利)。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发布。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华坪县人民武装部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08733179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屈工
联系电话:18787629779
2023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