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安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AJJXZX2023-067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配送服务内容简述 | 数量 | 采购 预算价 |
1 | 安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 | 鲜肉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类、冰冻品、调味品、干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粮油类、其他类共十大类食堂食材配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150万元/年 |
注:1、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约150万元/年。 2、服务期限为二个年度(合同生效日起)。合同一个年度一签,一个年度服务期限结束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3、所有配送的食材价格均应低于安吉当地大型综合超市(如物美、浙北、真滋味等)以及递铺中心农贸市场、三里亭菜场长期固定摊位的零售价,对于高于又不能说明理由,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和支付。 4、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先服务后付费)。 5、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招标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项目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报名(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前事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819964698@qq.com,联系人:俞志昂,联系电话:0572-5210322。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下午14: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联系电话:0572-5210322,联系人:俞志昂。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5日下午14:00时整
开标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营业部
帐 号:33050164712700000706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程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联系人:马燕, 联系电话:0572-5210322。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D、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E、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四、投标注意事项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五、采购单位、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572-5129120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俞志昂/周鑫顺 联系电话:0572-5210322 0572-5210271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72-5129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