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GXZC2023—J1—000153—GXCJ(重)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食堂设备采购及装修 (重)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南宁厨道专业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友谊路48-6号25栋四层419-424号(原广西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标准厂房项目-5号楼)
被投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号,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的开水器连座不属于饮水机,采购代理机构的认定错误,应当维持我公司的原成交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的规定,
(二)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确认本项目采购活动违法,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修改完善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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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