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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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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T-320902-130001-2023-002

2、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0万元

4、最高限价:1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采购范围及内容:主食类(优质非转基金大米、面粉等)、调味品类(一级非转基因油、盐、酱、醋、奶制品等)、鲜肉类(哺乳类、鸟类)、鸡蛋、生鲜水产(无脊椎动物、鱼类、两栖类、爬行类)及预包装食品(豆制品)等各类食材采购。使用量:就餐200~250人,投标人自行测算,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6、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合同约定)。

7、质量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食品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上证件之一)等相关证件(质检证明随货);

(2)投标人在盐城市区(盐都区、亭湖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不含大丰区)设有销售经营点或食材存储点。或承诺中标后在盐城市区(盐都区、亭湖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不含大丰区)建设销售经营点或食材存储点(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2023年2月1日以后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上级文件有规定免交、缓交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须提供,投标单位2023年2月1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本公告附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日09点00分;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JSYDZX2021@163.COM

开标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 三 室【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聚贤苑人才公寓二期8号商办楼)】。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视频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由成交人中标后书面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供应商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会议号:822-194-530)。

6、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7、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西亭路与青年东路交叉口西150米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886200856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青年中路57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21楼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8905109016(微信同号)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8862008567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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