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临武县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临武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临武县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LWYZCG-20230626)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
2、项目概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临武县分公司机关食堂的厨师和帮厨服务工作,外包给一家具备完成本项服务资质和能力、用工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要求、实施服务符合国家卫生防疫要求的供应商。
3、采购内容:
3.1 采购人机关食堂日均用餐约34人次,年均服务300天;会议餐和公务接待,凭采购人审批的《接待审批单》,由供应商安排菜单,费用另算。成交供应商按要求配备厨师1人、帮厨1人,合计外包服务人员共2人。
3.2 本项目最高控制单价7.289元/人次,总预算7.43万元/年(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3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完全履行义务后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供应商成本、利润、税收及负责承担的所有本服务项下员工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医疗、劳动保护用品、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以及商业保险、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以及其他与提供外包服务有关的费用。
3.4 供应商为本项服务的员工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害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5 为完成本项下服务所需的食材、佐料、工具、设备设施、水、电、气、营业场所(不负责外包人员住宿)由采购人提供;提供项下服务所需工具、设备设施正常损耗,由采购人负责保养、维修及添置;非正常损耗,由供应商负责。
3.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7 服务期限:一年。
3.8 服务地点: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东云路636号。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 供应商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足《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要求。
4.2 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3 供应商在临武县当地具有定点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合同项下所有服务;分公司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授权。
4.4 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书面承诺。
4.5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网页查询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下载,加盖公章,不接受现场电子设备查询的非纸质资料)。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8 未列入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禁投名单。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
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10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临武县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停止提交纸质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8月22日下午14时00分-2023年8月22日下午15时00分。
6.3 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临武县分公司。
6.4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6.5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9、其他约定:无。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临武县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东云路636号
联 系 人:李志娟
联系电话:1378910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