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DDCZ00139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DDCZ00139
2.5 项目地点:肥东县境内
2.6 项目规模: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第一餐厅120万元/年,第二餐厅80万元/年
2.8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移交之日起至两年。(期满后如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友好协商无异议可续签合同,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9 招标范围: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其他
2.11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
3.3 财务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6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7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7758762。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招标公告指定的开标地点。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8月9日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7号开标室。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撮镇路95号
邮 编:231600
联 系 人:沙志坚
电 话:0551-6770893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邮 编:231600
联 系 人:董洋洋
电 话:0551-67758762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电 话:0551-67711296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22302259026100000201920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肥东支行
2023年7月20日
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招标文件发布版.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
原项目编号:2023ADDCZ00139
原公告日期:2023-07-2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答疑2
各投标人:
现招标人对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2023ADDCZ00139)答疑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5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经营业绩: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学校食堂项目经营业绩的(含正在经营),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16分。事实依据:政府机关单位和学校一样,对食品安全及日常管理的要求非常高。同时,学校接受政府管理,因此建议加入党政机关单位食堂业绩,避免唯一性设置,以利于公平公正。法律依据:根据《合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要求,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以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建议调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学校或党政机关食堂项目经营业绩的(含正在经营),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16分。
答:此项目本就是学校食堂招标,需要一家全面及专业化的餐饮单位为全校师生约2000余人提供就餐服务,业绩要求是学校食堂项目经营业绩并无唯一性设置,没有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此项不作调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5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体系认证:5.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的,得5分,二级的得3分,三级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5分;事实依据:本项目为餐饮类招标,供应商为餐饮经营者,要求提供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此证书与食堂餐饮服务无关联,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联,此项设置不仅偏离服务需求,而且具有针对性、排他性。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调整:5.具有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答:针对投标企业获得 “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的,由于本项目是为学校学生提供就餐服务,学生安全和学校安全尤为重要,任何企业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此项设置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有关,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项不作调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5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安全保障:投标人为正在经营的或已经履约完成的学校食堂购买了公众责任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4分。事实依据:本项主要考察的是投标人有过为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的保障证明,单独要求提供为学校食堂购买过公众责任险证明具有倾向性。法律依据:根据《合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要求,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以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建议调整:投标人为正在经营的或已经履约完成的食堂购买了公众责任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4分。
答:此项目本身就是学校食堂招标,故提供为学校食堂购买过公众责任险证明并无倾向性,此项不作调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5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备注项: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事实依据:盖章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且大多颁发的荣誉没有文件和官网公示,设置此项具有针对性。
答:此项已调整,见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答疑1。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撮镇路95号
联系人:沙志坚 联系方式:0551-67708933
2023年8月1日
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答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
原项目编号:2023ADDCZ00139
原公告日期:2023-07-2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答疑1
各投标人:
现招标人对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2023ADDCZ00139)答疑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5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配备:1、项目经理1人(最高得17分):(5)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荣誉,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②“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③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④同一奖项或荣誉以最高项计分,不累计得分。)问: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荣誉基本上都是以荣誉证书、奖杯、奖牌的形式发放,不会下发颁奖文件。此处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
答:此项调整为:1、项目经理1人(最高得17分):(5)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荣誉,得 3 分;(①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须能体现人员姓名;②“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 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③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④同一奖项或荣誉以最高项计分,不累计得分。)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5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企业荣誉:1、自2019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与过慈善助学工作并获得过爱心募捐、助学企业等荣誉称号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注: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同一奖项或荣誉以最高项计分,不累计得分。问:慈善助学与本次招标没有关系并且慈善助学应该是针对学校,颁发荣誉单位应该是学校。而招标文件要求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证书,也是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荣誉基本上都是以荣誉证书、奖杯、奖牌的形式发放。
答:此项调整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与过慈善助学工作并获得过爱心募捐、助学企业等荣誉称号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6 分。注:奖项、荣誉以行政事业单位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同一奖项或荣誉以最高项计分,不累计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撮镇路95号
联系人:沙志坚 联系方式:0551-67708933
2023年7月26日
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答疑1.pdf
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2023ADDCZ00139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月2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8月9日
标段(包)名称: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
标段(包)编号:2023ADDCZ00139
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第一第二餐厅经营权转让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红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青年路交口建工大厦二单元502室
投标报价:响应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移交之日起至两年(期满后如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友好协商无异议可续签合同,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天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龙路与磨子潭路交口南岗惠园E1幢综合楼五楼
投标报价:响应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移交之日起至两年(期满后如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友好协商无异议可续签合同,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通用技术学校
地址: 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撮镇路95号
联系人: 沙志坚
联系方式:0551-6770893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项目负责人:董洋洋
联系电话:0551-67758762
公示期: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联系电话:0551-6775876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善勇,联系电话:0551-6771129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