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静宁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餐饮服务项目-项目信息交易编号:D03-12622700079265086Y-20230809-025855-6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静宁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餐饮服务项目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D03-12622700079265086Y-20230809-025855-6 |
招标人: | 静宁县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仁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0.000000 |
采购内容: | 对静宁县社会福利院、威戎、界石铺、甘沟、李店、古城6所养老服务机构的特困供养人员进行餐饮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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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6200000600024875855001
- 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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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静宁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餐饮服务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标段内容:对静宁县社会福利院、威戎、界石铺、甘沟、李店、古城6所养老服务机构的特困供养人员进行餐饮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