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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海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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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海中学阳光食堂冷冻食品半成品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海中学阳光食堂冷冻食品半成品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南通市教育局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 8 月22 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XYCS2023039

2、项目名称:南通市通海中学阳光食堂冷冻食品半成品配送采购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

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采购预算:20万元/年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本项目的预算金额:

(1)本项目设置最低折扣率不得低于70%,从学校食品安全角度出发,最高折扣率不得高于80%,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对照基数为以下所列品种(包括以下品种但不限于)的采购人核实并确认的基准市场价*中标折扣率,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学校询价小组到市场询价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价*中标折扣率。同时学校组织询价小组按照所采购类别不定期到市场进行询价,作为补充依据。

(2)成交供应商根据校方对8类冷冻食品半成品(包括但不限)的采购需求及技术标准进行配送,当日所送冷冻食品半成品的结算价格对照以下基数的价格直接乘以成交折扣率;

注明:1、冷冻食品半成品各类的结算价格为:按照采购人核实并确认的基数的价格*成交折扣率*供货当日实际供货量(每张送货单如实标注结算价格,月末汇总当月结算总价,双方核对误会后开具发票结账)。

2、如市场价格波动超过±10%启动调价程序,由供应商或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主任后勤主任、纪检人员会议讨论,学校审议同意的票数超过2/3即实行调价。

例如:鸡排送货的基准市场价为28元/1000g,某成交供应商折扣率报价为80%,则鸡排的结算价为:28*80%*供货当日实际供货量=22.40元/1000g*供货当日实际供货量。

拟采购冷冻食品半成品品种表(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基准市场价(元)

折扣率报价(%)

执行标准

1

鸡排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含肉量≥70%、每片≥100g、主材为整片鸡肉制作

约 公斤(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28

GB2760、GB2762、SB/T10379、整顿办函【2011】1号

2

黑胡椒鸡块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每块≥20g,主材为鸡肉制作

20

3

蜜汁鸡腿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全熟,单个≥125g,以整个鸡腿为原料

38

4

台湾鸡柳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含肉量≥80%,以鸡肉为原料

32

5

盐酥鸡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含肉量≥70%。需为整片鸡肉制作,不得使用碎肉裹浆

24

6

红烧大排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单片≥100g,含肉量≥90%,必须整片猪肉制作

35

7

猪肉小酥肉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纯猪肉,8g/根,含肉量≥80%

37

8

深海鳕鱼排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含肉量≥60%,每片≥70g、主材为整片鳕鱼肉制作(不得使用海杂鱼等其他材料)。

42

响应供应商所报各类冷冻食品半成品综合折扣率(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写: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注明:南通市通海中学约1400人就餐

9、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参照南通市政务中心服务类招标文件精神。合同先签订一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业主满意程度高,可以视情采取1+N年[N≤2]方式续签合同,或者重新招标)。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是生产厂商的,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响应供应商是销售商的,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 8月 10日至 2023 年 8 月22日9:30分止

2、地点:南通市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3、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至代理机构获取。联系方式0513-69895668。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可在2023年 8 月22日9 点00 分时(北京时间)开始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 8 月 22 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 8 月22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通市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六、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磋商公告在南通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

3、拒绝以下磋商响应供应商参与投标:

磋商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到现场磋商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包(一正四副,可一并密封),技术标包(一正四副,可一并密封),报价标包(一正四副,可一并密封);

八、磋商评审流程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通海中学

地 址:张芝山镇通启桥村1组

联 系 方 式:张先生 ,13962860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联 系 方 式:0513-69895656/69895668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姜海燕(0513-69895668/69895656)



8.10(定稿)南通市通海中学阳光食堂冷冻食品半成品配送采购项目-磋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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