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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物流职业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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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第三餐厅选用餐饮公司公告

招标详情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平原校区第三餐厅选用餐饮公司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师生饮食服务水平,规范学校食堂管理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对平原校区第三餐厅选用餐饮公司事宜进行公告,望符合资格和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平原校区在校师生约4800人,现有两个餐厅。本餐厅为河南物流职业学院第三餐厅,用餐人群为在校师生,餐厅面积800平方米,后厨75平方米。一楼大厅142餐位,面积225平方米;二楼大厅200餐位,面积325平方米,可同时容纳340余人用餐。学校一次性提供基本设备,后期购置维修由餐企负责,合同到期后所有设备设施完好,在校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场,
二、选用目的
改善师生伙食水平,提升办学条件。
三、选用原则
1.遵照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原则;
2.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餐饮运营
1.选用的专业餐饮公司,由学校统一管理,经营期限一学年。
2.餐饮公司条件:具有高校和行政、事业单位服务三年及以上经验且在经营期间无违法、违纪的餐饮公司。
3.运行条件:现场考察、咨询。
4.入围餐饮公司(原则上先确定3家)轮流一周进行经营,由教工打分选定,最终得分高者选用签约。
五、收费、结算方式
教工使用校园一卡通,学生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所有资金进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延迟一个月按照管理程序与签约餐企结算支付。
六、参与者注意事项
(一)应具备的资格
参与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从事餐饮专业经营服务的法人资格和许可证。
2.具有高校、行政、事业单位服务三年及以上经营证明材料,有同类高校等推荐信的餐企同样分数下优先。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良好的信誉与履约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
5.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声明函,格式自拟);
6.承包方不得兼职,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不准出租。(声明函,格式自拟);
7.正在我校三个校区承包经营的餐企不允许参与此项目。
(二)校方的特殊要求
1.签订合同前向校方缴纳食品安全保证金10万元,方可进场;
2.所有食材采购使用学校指定省高校联采办中标企业;
3.厨师团队具备服务学校内部接待任务水平;
4.签约餐企必须按学校后勤部门要求缴纳水电气费用;
5.所有从业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证明和健康证,
6.签约餐企要执行国家用人标准,要求给员工缴纳各类保险,满足河南省餐饮行业用人标准,从业人员在校的一切损、伤、亡和各类违法违规和经济纠纷均由餐企负全责;
7.完善餐厅内部的各种制度、餐饮文化等;
8.服从学校的临时性供餐要求;
9.放假期间满足学校制定的用餐任务;
10.签约餐企要节约使用水电气,爱护食堂的设备设施等;
11.签约餐企用人优先使用校方安排人员;
12.签约餐企要完成校方安排的各种送餐任务,包括餐标、标准和时间;
13.签约餐企如发生每月累计2次,每年累计5次对餐企的经济处罚,按学校的要求解除合同,学校财务部门结清费用后退场。
(三)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餐饮专业经营服务的法人资格证明和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管理制度、经营实施方案、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及承诺、合法经营及依法纳税承诺等具体内容。
4.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的声明。(格式自拟)
5.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正一副),装入档案袋密封,否则,不予受理。
(四)参与费用
无论参与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与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有关的全部费用,学校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经营场地、配套设施(水、电)、部分设备,并保证正常水、电、燃气等供应(不可抗力除外)。
2.协助配合承包者办理有关手续。
3.加强对餐厅的监管,提供对违反规定,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金额的建议。
4.在不影响正常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尽量为承包者提供工作便利。
(二)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法、安全经营,承担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被选用餐企在合同签订后入场,入场前需要持有驻地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无条件地执行学院的临时性供餐。
3.装修方案及所用装饰材料须经学校同意确认,费用由承包者承担。
4.承包期满应确保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厨具、餐具完好,数量一致。。
5.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校后勤、学生处、安全保卫部等部门的监督。
6.对餐厅所有设施、人员、消防等负有安全、卫生等责任,如果出现问题,应承担全部经济及其他责任。
7.要根据经营场所的情况,妥善考虑并加强安全措施,经营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发生的人员、设备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者全部承担。
8..加强食品采购、原材料的管理,所购的食材符合高校联盟规定,并承担因食品卫生安全引起的全部责任,严禁销售霉烂变质食品,实现寒暑假零库存管理。
9.餐厅内设公示栏,对餐饮价格进行公示。
10.在承包经营期间,不能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其承包经营权。
11.承包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自主经营权,必须独家经营不作分包。同时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等。
12.承包方须按师生作息时间规定保证按时开饭,若遇突发停电,承包方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以确保按时开饭。
13.承包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的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承包方承担。
14.未经学院主管部门事前同意,承包方不得对食堂进行水、电、气改造、房屋装修及结构改造。否则,若发生任何意外事件,其后果一律由承包方承担,与学校无关。
15.承包方应严把原料的采购检验关,按照学院及学院上级各职能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台帐制度、索票索证制度、食品留样制度、持证上岗制度、食品加工流程制度、卫生保洁及清洗消毒制度,将四室分离布局合理、主副食库分离、食品分类上架,严禁非食堂人员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售卖间、食品原料存放间。
16.承包方应配备较强的管理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不得中途转让承包合同,否则取消承包经营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承担相关责任。
17.承包期内,承包方所使用的厨房、仓库、餐厅等处的水、电每月按实际使用量并根据物价部门的定价按时缴纳水电费。
18.承包方承包期内,若发生食物中毒、卫生不合格、饭菜质量份量价格等原因被处罚,由此产生的医疗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与学院无关。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承包方若中途擅自停业、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给学校和师生造成损失,承包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2.承包方经营期满,学院重新选用时,在同等条件下承包者拥有优先承包权。如果承包者未获得继续承包权利,则承包者必须在合同到期后5日内清空经营场所,自购的经营设备可以与新承包者协商处理或自行处理,逾期未清空的,学院有权自行对食堂进行清理,承包方不得就其在食堂的财产向学院提出任何请求。无论承包者能否获得继续承包权利,自行承担承包期间的全部装修费用,承包方应负责将学院所有资产完好交还学院,否则学校按资产的实际损失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八、选用程序
(一)选用公告
选用公告在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5日,自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4日。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3633818535
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13592668931
(二)察看现场
学校不统一组织。
(三)拟选
1.时间:2023年8月15日上午9点30分前,接收参与者响应文件、有效证书、证件等资料,验收资料时确保响应文件密封,密封处有响应人签字或盖章。
2.地点: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后勤服务中心三楼第一会议室。
3.办法
2023年8月15日上午9点30分,由学校餐企选用小组根据参与人的资格条件、经营业绩、经营方案、团队组成、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综合得分前三名者入围,然后依次(1-3名)各试营业一周。最终结果由餐企选用小组将选用情况上报学校,由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签约餐企,餐企选用小组公布结果。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