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崇信县2023-2024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项目信息交易编号:D01-12622700079265086Y-20230807-025832-1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崇信县2023-2024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项目编号: |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30807-025832-1 |
招标人: | 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红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崇信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64.315450 |
采购内容: | 计划采购牛奶、鸡蛋、大米、小米、面粉、胡麻油等大宗食材。(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详情
- 1
- E6200000600024815258001
- 164.315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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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崇信县2023-2024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成立期限不满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时间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交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给予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监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段内容:计划采购牛奶、鸡蛋、大米、小米、面粉、胡麻油等大宗食材。(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