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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西园街道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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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超市公开招租项目公开招租项目
发布于 2023-08-14

招标详情

校园超市公开招租项目公开招租项目

受委托,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校园超市公开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标的名称:校园超市公开招租项目

2.标的地址:晋江市西园街道双龙路463号

3.标的面积:校园超市有营业厅面积约300㎡,办公室面积约10㎡,仓库约100㎡

4.标的现状:校园超市营业厅有商品展示架、空调、收银系统;办公区有办公电脑、文件橱;仓库有货架等

5.挂牌价:18万元/年

6.租赁期: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日期为准。

7.装修期:15天。

8.租金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

9.租金递增方式: 无 。

10.租赁用途:校园超市经营。

11.押金:10万元。

12.标的限制:按学校认可的参考各类超市的合理价格销售文化和生活用品、日用品、有包装的食品、瓶装饮料、簿籍、水果等。不准销售“三高食品”(高盐、高糖及高脂)、“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商家)及“过期食品”、淫秽物品、易燃易爆物、烟酒、快餐、小吃、二次加工食品饮料、口香糖、玩具以及上级明令禁止售卖的食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承租方必须保存完整的进货记录及安全检验检疫证等,供校方不定期检查。承租方可在学校内指定位置投放13台自动售卖机经营。经学校允许的正常教学、实践活动及创新创业项目和新生入学统一办理日常生活用品项目,承租方不得干涉。建议充分了解学校情况及学校食堂经营范围。

13.交易保证金:10万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竞租人须从基本账户汇出保证金,可选择网银转账、手机银行,基本账户的户名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并在【用途】一栏请注明“该项目的项目编码”例如20230101-CQ001,必须与该项目编码一致。

(2)若竞租成功,由承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本中心在确认出租方已收履约保证金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3)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报名或未成功报名,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4.交易保证金账户:

(1)开户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支行

银行账号:13530101045566770

(2)开户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晋江青阳支行

银行账号:155500100100356394

(3)开户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晋江支行

银行账号:59590298721088801

(4)开户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晋江支行

银行账号:8111301012100698420

15.公告时间:2023-08-14至2023-08-29。

16.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3-08-14开始,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3-08-29 10:00,限时报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优先权行权时间,行权时间为1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加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倍;

(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7.(1)看样时间:2023-08-14至2023-08-29;(仅上班时间)

(2)看样联系人:王思荣 联系电话:0595-85301788;

18.(1)交易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2023-08-14至2023-08-28 15:00。

(2)项目报名截止时间:2023-08-14至2023-08-28 15:00。

(3)意向承租人应至晋江市小规模交易平台

(网址:http://222.77.15.163:40080/hyweb/jinjiang/index.do)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办理项目报名手续。

19.报名方式:意向承租人应在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承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0.特别提示:

(1)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3年6月30日。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 动态 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晋江市小规模交易平台

(网址:http://222.77.15.163:40080/hyweb/jinjiang/index.do)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3)电话、光纤网络由承租方单独立户安装,自行缴费;

2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或食品经营)的所有相关证照。

2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①近五年内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正常经营中学、大中专院校、大型工厂或企业超市的经历;②能提供竞租人的身份证、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派出所出具)、原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承包合同等书面报告;③失信被执行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④原经营期间,在上级部门设立的企业诚信黑名单上榜;⑤原经营期间,发生过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或学生群发性事件的。

23.意向承租人网上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4.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

1.承租方因经营等需要,有权要求出租方出具所租赁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

2.晋江华侨职校校园超市承租方可以根据自身企业需要,另起店名。

(二)义务

1.承租方应主动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一切有关经营手续。

2.承租方责任人应执有经营商品流通企业的所有相关证照。

3.承租方签订合同时,须向出租方交纳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经营期间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给承租方。

4.超市经营范围:按学校认可的参考各类超市的合理价格销售文化和生活用品、日用品、有包装的食品、瓶装饮料、簿籍、水果等。不准销售“三高食品”(高盐、高糖及高脂)、“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商家)及“过期食品”、淫秽物品、易燃易爆物、烟酒、快餐、小吃、二次加工食品饮料、口香糖、玩具以及上级明令禁止售卖的食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承租方必须保存完整的进货记录及安全检验检疫证等,供出租方不定期检查。承租方可在学校内指定位置投放13台自动售卖机经营。经学校允许的正常教学、实践活动及创新创业项目和新生入学统一办理日常生活用品项目,承租方不得干涉。建议充分了解学校情况及学校食堂经营范围。

5.为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承租人需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预包装食品认证),证书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上查询。竞租人需具备1名食品安全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并提供职业能力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证书须有二维码查询真伪并可在职业能力水平测评网上查询。竞租人需具备1名食品检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供职业能力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证书须有二维码查询真伪并可在职业能力水平测评网上查询。

6.为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及售后服务质量,承租人需获得自动售货机的维修保养服务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证书须有二维码查询真伪并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上查询。

7.承租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在承租后任何时候转包转租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并取消其经营资格。未经学校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搭建其他设施,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学校有权拆除所搭建设施或中止经营合同。在经营期内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因经营服务需要欲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须书面报告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所有设施建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应树立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思想,体现学校超市的公益性,坚持服务育人。超市经营应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学校教学秩序的行为。以服务学生,让利学生的原则。文明经营,礼貌待客;恪守经营项目、范围,不得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商品价格公道合理。经营过程中,如发现违规,将罚款,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或终止协议,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经营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承租方应保证营业人员身体健康,具有有效健康证件,无违法犯罪记录。所经营的商品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卫生要求,能提供相关的索证手续。

10.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经营协议书和安全卫生责任书。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应自行做好超市的安全及卫生工作,禁止使用明火、煤气,储藏污染性、易燃易爆物,如发生安全、卫生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1.超市使用的水、电费价格按同期供电、供水公司对出租方收取的标准执行。电费由承租方全额承担,水费由出租方全额负担,并在每年的1月20日及7月10日进行结算,承租方接到缴款通知单之日起五天内把电费缴交回执单交到学校总务处,逾期交纳,出租方按结算金额的1%/日收取滞纳金。如人为损坏计量装置或偷电,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负,学校将按电表价格的10倍对承租方进行罚款;如因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电表失灵,应及时报修,否则学校将按承租方以前使用电表的最高数收取电费。

12.承租方应认真听取学校、学生会及师生、卫生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落实整改。学校每月组织师生代表(随机抽取100名,其中教师10名)综合评议,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基本满意率(含满意)在70%及以上,视为合格不罚款;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70%,每5个百分点为一档(含下限),65%—70%,罚2000元,60%—65%,罚4000元,55%—60%,罚6000元,50%—55%,罚8000元,50%以下罚10000元。若一年内有5次以上基本满意率在50%以下,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13.承租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承租方自负。

14.承租方要爱护出租方提供的房产和相关设施等财产,全权负责保管和维修,若丢失或损坏,负赔偿责任。自行出资购置的经营设备设施或建设设施等,在经营期结束或终止合同后归学校所有。承租方不能改变超市原建筑结构。

15.承租方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一卡通系统),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购物券,不得采用现金方式交易。若发现现金方式交易,学校有权对承租方处以交易额20倍的罚款。若发现五次以上现金方式交易,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16.承租方负责超市的饮食安全卫生,出租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经营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学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承租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承包金和履约保证金。凡学生购物时,发现卫生问题,向承租方反映,承租方应道歉并赔偿,学校视情况给以处罚,并记录在案。安全卫生问题被媒体曝光的,处3000元罚款。上级检查,存在问题,规定时间整改不到位,每个问题处300元罚款,下次检查,存在同样问题,加倍罚款,直至终止合同。

17.承租方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福利、劳保、用品、奖金等待遇,同时负责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终止合同,并没收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18.固定员工数量应满足超市正常运行需要,经营过程中,若员工有变换的,应及时上报学校备案。员工若违反学校规定,学校有权责令承租方辞退并在一周内完成更换。超市员工必须办理学校出入证。

19.承租方自行解决从业人员的住宿问题,学校不提供住宿场所。

20.应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上课、晚自修期间不得向学生经营,不得在晚间熄灯后经营,承租方及从业人员不得在校内吵闹、聚众赌博、酗酒等。以上违规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1.经营过程中,受到晋江市级文件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款1000元;受到泉州市级文件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款2000元;收到晋江市级及以上整改通知的,按第八条处理。

22.承租方在经营期结束或中途终止合同后一周内必须全部搬离学校,逾期按500元/天进行罚款。上述涉及到终止合同的条款中,凡未说明没收租金的,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①在相应学年度经营时间未超过一半,没收租金的一半;②在相应学年度经营时间已超过一半,没收全部租金。

资产维护要求(如门前三包等):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除不可抗力及出租方责任外,由于承租方及其他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损坏,由承租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如房屋破损情况,水电情况,实际使用面积等):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严禁“三高食品"(高盐、高糖、高油)和“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无生产厂名称)上架,上级相关部门及学校将严查。

2.学校设有创新创业基地,部分范围与超市经营范围重合,将影响超市业绩。

3.学校学生实践活动,部分实践的范围与超市经营范围重合,将影响超市业绩。特别约定事项:1.若遇到法规或上级政策性的变更规定而必须提前解除合同,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按月结算退还剩余的承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承租后,因经营(运营)需要的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提供相关手续资料的配合。

25.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报价开始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6.交易服务费: \ 。

中心联系人:小颜 联系电话:0595-82071997传真:0595-82071996

报名咨询电话: 0592-5399913、0592-5050352、0592-6300314、0592-5399936

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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