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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日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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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日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悦茗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日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悦茗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市日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悦茗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炊事机械

采购单位泉州市日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告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2: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8月17日至2023年08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6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6楼)。
预算金额¥16.7857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0595-87529851
采购单位泉州市日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1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女士:0595-8755203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林:0595-87529851;电子邮箱:3367536713@qq.com
附件:
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2).docx

项目概况

泉州市日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悦茗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FCDL[2023]047

项目名称:泉州市日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悦茗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85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785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

1

1-1

厨房设备采购

1(批)

167857.00

167857.00

工业

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 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 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 单位负责人 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未有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可出具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 重大违法记录 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声明)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 复印件无效 ,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至 2023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6楼)

方式:欲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到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6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没有按约定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如以转账方式需附上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3367536713@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泉州台商投资区支行(代理服务费、报名费)

银行账号:9350 0101 0012 0466 92

邮箱:3367536713@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日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1楼

联系方式:梁女士:0595-87552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6楼

联系方式:小林:0595-87529851;电子邮箱:3367536713@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0595-87529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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