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食材定点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食材定点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食材定点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3-08-18

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食材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食材定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4-06-04A-2023-D-E17032),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2

2.1 项目概况:采购1个中标单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提供食品食材配送服务。

2.2 项目预算:3444775.00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3 服务时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如中标单位产品质量及服务经招标人评价合格,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2.4 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5 成交情况:本项目共1名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2

3

3

3.1 投标人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承诺函)。

3.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过去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承诺函)。

3.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承诺函)

3.6 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如已多证合一,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查询截图或证明,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3.7 除此之外,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声明书):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状况)并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属于分公司的,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授权函及相关隶属证明。

2、过去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需提供(1)“信用中国”中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章投标人公章;(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加盖章投标人公章。

3、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中行要求。

4、愿意且有能力为中行提供食材及配送服务,并接受中行的监督管理。

5、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6、未被纳入中行供应商黑名单(已解除黑名单处罚的除外)。

7、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曾与中行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的法律纠纷。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

9、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供应商应主动如实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它企业。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10、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中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中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汕尾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汕尾分行采购相关部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

4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9日至08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 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 投标人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 投标人操作手册》-“3.1.1投标人报名”;购标后,即可前往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及领取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 投标人操作手册》 -“3.2购买文件”。)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3)钱包支付:注册账号时若已创建钱包子账号,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用来支付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和顺路中段东侧万盛织造厂A栋摩方空间3楼311评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6.3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不得详细评审,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免责声明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和顺路中段东侧万盛织造厂A栋摩方空间3楼311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洪鹰群、刘伟胜、黄俊霭15813907864、吴文科13392266550

电子邮箱:gczbsw@163.com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317032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8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食材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