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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生态环境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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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后勤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后勤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8-21 至 2023-08-25
撰写单位: 辽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王子帅
(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后勤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后勤劳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000-01488
项目名称: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后勤劳务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0,000.00
最高限价(元):7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招标项目概况

辽阳市生态环境局位于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19号,占地面积11023.00平,建筑面积18228.80平,食堂就餐人员260余人。为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服务质量。现对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后勤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服务期限:意向3年,如果中标供应商在首年服务中得到采购人充分认可,本项目服务期限可再延续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辽阳市生态环境局。

★二、招标服务范围

(一)本招标项目服务包含办公楼保洁、更夫、维修工、消防、电工及食堂餐饮服务等27名人员的后勤物业管理服务。

(二)后勤物业服务人员分类及数量:

序号

人员名称

人员数量

备注

1

保洁服务人员

10

包含保洁经理、会务保洁、复印保洁等

2

更夫

2

3

门卫执勤

1

4

消防

3

5

后勤维修服务

3

包含维修工和电工,电工需要具备强电、弱电资格

6

食堂人员

8

包含厨师、面点师、服务人员

★三、采购项目服务主要内容

(一)更夫及门卫执勤安全防范服务

1.对工作现场实行24小时守卫;

2. 对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实行不间断的巡逻巡检;公共设施防盗、防火、防破坏事故,保障办公场所安全。

3. 负责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出入人员、车辆必须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做好相应的登记,门卫执勤人员全程跟进,确保人员和车辆出入的安全。车辆疏导、停放做到安全、有序。

4.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维护秩序,有效地控制突发事件,使损失降到最低。

5.门卫执勤人员及更夫须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掌握基本安全常识;熟悉掌握本岗位职能。

(二)保洁服务

1.服务内容

(1)负责办公楼公共区域内保洁。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内外墙面、玻璃窗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针对办公楼实际情况,每季度对管井、下水道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楼排水、排污管道进行清疏。负责办公楼内每日垃圾的收集、清运。

(2)每天对各类功能用房及公共场所进行保洁、清洁及垃圾收集。

(三)食堂餐饮服务

1.负责食堂的早、午餐制作。

2.工作区与就餐区卫生保洁。

3.厨房、餐厅设施、设备的操作、管理和维护,保证各项设备正常运行。

4.餐厅用品清洗。

5.厨房及餐厅工作人员要持有健康证,保证身体健康、业务熟练、听从指挥。

(四)后勤服务

1、维修工:对办公楼内设施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冬季做好全楼入户阀门井防冻保护。

2、电工:每天完成巡查工作,负责电机和电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及保养工作。

(五)消防人员服务

1、负责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监控系统、消防联动系统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利用现有设备进行消防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消防安全问题。

3、能够及时处理各类消防报警信息,按紧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工作。

4、负责夜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受理消防方面的紧急情况,并及时上报。

6、按时交接班,对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及各处钥匙交接清楚,无履行交接班手续,值班员不得擅自离岗。

7、负责消防控制室钥匙的管理,严格执行启用备用钥匙程序。

★四、岗位要求

在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7日内,中标供应商将符合以下物业岗位服务人员安排妥当,按服务方案提供后勤物业服务。

(一)更夫及门卫执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60周岁以下;

(4)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按领导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二)保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保洁服务人员应通过系统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准许上岗;

(2)身体健康;

(3)保洁服务人员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4)按领导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三)食堂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食堂人员须具有健康证;

(2)厨师需具备厨师工作经验;

(3)面点师应具备相应工作经验;

(4)食堂服务人员应无犯罪记录;

(5)按领导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四)后勤服务岗具备条件:

1、电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3)电工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4)身体健康。

(5)按领导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2、维修岗

(1)1年以上综合物业维修工作经验

(2)具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工作经验

(3)熟悉水、暖、通等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

(5)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6)按领导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五)消防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证上岗,坚守岗位,严禁脱岗、非岗位人员不得进入消防值班室。

(2)严禁在监控室内进行非工作性质的活动,严禁吸烟。

(3)值班按规定着装、注意行为规范,工作中严格要求做到一丝不苟,熟悉业务、勇敢果断、大胆细心;

(4)身体健康。

(5)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6)按领导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五、采购项目要求

1.人员配备合理

供应商提出的用工岗位、人员编制符合招标项目实际。

2.人员工资确定合理

符合市场平均价格,不得低于辽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3.用工保险计算合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计算用工人员各类保险费率。

4.税收计算合规

按有关政策核算税费和各项政策性收费。

5.服装费符合市场平均价格。

★六、技术服务标准

(一)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切实可行的服务实施方案。

(二)供应商需提供定岗、定编、工资、保险、收费依据说明。

(三)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各项完善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食堂餐饮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

2.公共部分及部分办公区域和室外保洁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

3、考核奖励标准和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制度及培训计划

★七、采购项目履约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和执行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及时为采购人安排服务人员;

2、供应商应按照国家规定和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依法按月支付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3、供应商应完全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物业服务方案,并按照管理规定负责管理物业服务人员的业务和服务工作,监督其工作质量并实施工作考核。

4、供应商按照国家规定和物业服务协议约定,及时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或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参保相关手续。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支付保险费的,由供应商承担与此相关的保险赔偿责任。

5、供应商应建立培训制度,有义务教育物业服务人员认真执行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守,服从采购人的工作调配,接受管理。物业服务人员若有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劳动纪律的,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相关条款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6、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企业信用和资信信用,由于供应商提供的物业服务人员工作失误或违章操作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向物业服务人员索赔,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供应商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物业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构成犯罪给采购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共同向司法机关提供证据并追究物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向当事人赔偿。

7、供应商应采取措施保持物业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调换或增减物业服务人员。

8、物业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出现因工伤亡或患职业病的有关待遇和费用,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善后事务处理事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负责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伤事故申报,社会保险机构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供应商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9、采购人按月结算服务费用。供应商在结算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开据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0、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提供合适的服务人员,保证物业服务人员的身体情况适合工作岗位,不能患有传染性疾病。

11、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税务机关设定的税率标准缴纳各项税费。

1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物业服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女职工应享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劳动保护。

13、供应商安排的物业服务人员薪资不得低于辽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14、供应商如果可以提供信息化管理系统,在服务运行过程中应对采购人全面放开,能够充分应用智慧化、信息化管理措施,实现服务过程透明、可控。

15、供应商在履行服务过程中,如遇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统筹保险增长,或采购人调整后勤岗位人员数量,采购人与供应商以补充协议方式调整相关费用。

16、采购人违反采购人权利义务的约定,使供应商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

17、供应商违反供应商权利义务的约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

18、采购人和供应商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剩余月度服务款三倍金额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合同履行期限:意向3年,如果中标供应商在首年服务中得到采购人充分认可,本项目服务期限可再延续2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供应商可在线观看开标会的网络直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2.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19号
联系方式: 0419-3630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联系方式: 0419-3868638
邮箱地址: lysjyzxzfcg@163.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行号313231000021)
账户名称: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子帅
电 话: 0419-386863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