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8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JRH-202308-B04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预算金额:39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
各服务人员最高限价详见“第四部分 项目服务要求三、商务要求3、服务人员工资标准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各服务人员工资标准限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因职工食堂实际需求,现拟招为国家税务总局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数量一家。
二、项目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
1.1 人员配置:6人(包括主厨师、副厨、服务人员,供应商人员配备应以能满足采购人单位用餐需求为原则)。
注: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人员配备可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进行调整。
1.2 人员素质要求:各岗位人员应当五官端正、工作态度积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处罚记录、无吸毒史、无不良行为,要求持证上岗的须持有相应资质证,所有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1.3 该项目对食堂安全性、保密性要求高,成交供应商人员需具有安全、保密意识。
1.4 成交供应商制定食堂管理方案,实施前应征求采购人意见。
1.5 成交供应商食堂管理服务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1.6 供应商对其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2、服务内容
2.1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职工早、中、晚工作餐,并承接会议、培训、接待等用餐菜品的制作与餐饮服务的管理。
2.2日常餐饮的供应时间。日常餐饮的供应时间为工作日,三餐供应时间为:早餐07:30--08:20,午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遇节假日按国家放假安排作相应调整。会议、培训、接待等用餐,采购人应提前一天将用餐人数、用餐标准、餐饮要求告知供应商,便于供应商提前安排。
2.3 日常供餐的要求。日常供餐采用自助餐的形式,早餐供应内容为:西点、稀饭、面条、米线、抄手、馒头、包子、豆浆、牛奶、鸡蛋、咸菜、拌菜、素菜、汤圆、荷包蛋、银耳汤等进行搭配;午餐供应内容为:二荤(含荤汤)+一素+米饭+泡菜+水果+汤等;晚餐供应内容为:二荤+一素+素汤+米饭+泡菜+水果等,菜单安排由服务人员提供,所需食材由采购人提供。
3、服务要求
3.1 供应商不得转包其他餐饮公司或个人进行经营。
3.2 采购人为供应商提供场地及配套的厨房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负责水、电、气的正常供应,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工作物品(含服装、手套、筒靴等)。供应商需爱惜厨房设施设备及锅碗瓢盆,并妥善保管、使用。采购人负责厨房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丢失,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赔偿。
3.3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配置人员进行审核(政审、业务考评、身体检查、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由采购人提请供应商及时无条件调整更换。
3.4 采购人代表有权利对供应商餐饮制作过程中的耗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餐饮配置达到约定的标准。
3.5 采购人代表有权对供应商在食堂卫生、安全、消防、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3.6 供应商配置的食堂服务人员与供应商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务关系。负责对食堂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服务质量、食品安全、操作安全、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供应商配置的食堂服务人员在受托期限内发生的一切财产和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
3.7 供应商对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如发现有不适宜在食堂工作的情况(如患传染病毒等),应立即调整更换。
3.8 供应商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流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按规定对各类食品(成品)进行留样存放(需保存48小时)。每餐前应对餐具进行有效消毒,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供应商应承担受害人员的医疗及赔偿责任。
3.9 供应商负责餐厅及门前公共环境的清扫保洁,随时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3.10 在委托管理期间,供应商应依法从事委托管理活动,供应商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均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保留追究供应商民事赔偿的权利。
3.11 委托管理关系终止后,供应商应将采购人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采购人,配合完成返还工作。
4、其他要求
4.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配置的人员必须真实到位,否则采购人将中止合同。(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3 成交供应商在做好食堂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4.4 成交供应商任命或更换该项目食堂管理负责人及主厨前应征求采购人的意见。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人员工资标准限价:
主厨服务费用(含工资、绩效、保险):6129元/月。
主厨管理费用:810元/月。
副厨服务费用(含工资、绩效、保险):4580元/月。
副厨管理费用:654元/月。
服务员服务费用(含工资、绩效、保险):3529元/月。
服务员管理费用:548元/月。
4、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应考虑合同金额包含所有费用(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所有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意外险、劳务纠纷赔偿;所有服务人员的服装费;管理费;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为完成项目实施相关的费用。以上费用为总包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结算方式:据实结算。当月支付金额=当月实际服务人员数量×各服务人员成交单价。
6、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投入项目实际人员情况每月支付上月供应商服务及管理费,供应商需出具正规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供应商。
7、验收的标准和方法: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8、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不能对外经营餐饮,只能对采购人提供服务。
9、成交供应商须具备餐饮服务资质并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额正规发票。
10、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除应及时付足服务费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
(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1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完成服务,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2)供应商提供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1)因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服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
3)在服务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的;
4)公司因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未按照约定的计价方式结算价格。
(3)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12、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并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定。
注:以上打“★”项的为本次公开比选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全部满足,不满足或不响应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公开比选。
三、获取采购文件1、公开比选文件自2023年8月22日09:00至2023年8月2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
2、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 附件1);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公开比选文件。
3、本项目公开比选文件有偿获取,公开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公开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公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五、开启时间:2023年8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二巷55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32-2181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832-880200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832-8802007
附件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 |
项目名称(必填) | |
单位名称(必填) | (加盖公章) |
单位地址(必填) | |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 |
联系人(必填) | |
单位固定电话 | |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 |
单位传真 | |
电子邮箱(必填)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