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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职业大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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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职业大学北京路校区餐具消毒房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三次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职业大学北京路校区餐具消毒房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新疆职业大学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7:2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洋洋、周惠、李斌、肖洁
项目联系电话0991-2629781、18097782413
采购单位新疆职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新疆职业大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杰、张月茹0991-3785337、13201395080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万洋洋、周惠、李斌、肖洁0991-2629781、18097782413

项目概况

新疆职业大学北京路校区餐具消毒房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3-571

项目名称:新疆职业大学北京路校区餐具消毒房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承包金额:0租金

基本情况:新疆职业大学北京路校区餐具消毒房服务项目,餐具消毒房位于新疆职业大学北京路校区3号综合楼,分为两间,面积为各50平米左右,消毒间配备天津碟桥全自动洗碗机两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餐具消毒委托经营承包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承揽本次项目的能力(需提供承诺函后附消毒房经营管理经验的相关证明);(2)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消毒房经营管理经验及相关证明的企业投标、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线下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消毒房经营管理经验及相关证明的承诺函后附消毒房经营管理经验的相关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职业大学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新疆职业大学

联系方式:张杰、张月茹0991-3785337、13201395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万洋洋、周惠、李斌、肖洁0991-2629781、18097782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洋洋、周惠、李斌、肖洁

电 话: 0991-2629781、1809778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