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新厂镇中心学校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首市丰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首市湘鄂农贸城A110-A111)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 08月 2 5 日 下 午 15 点 0 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FSCG/2023-080000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新厂镇中心学校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0(万元)
6、最高限价(单价):根据荆州市主副食品价格同环比报表中的价格为结算基准价(供应商根据%下浮进行报价)
7、采购需求:新厂镇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质采购分为三个标包进行采购
A标包:新厂镇初级中学、新厂镇小学、星光小学、新厂镇中心幼儿园食堂物质之1粮食类(米、面粉、面条、米面等)、2食油类、3调料类、4干货类等食材采购。中标方分别按中标方案与各校(园)签订合同,与各校(园)进行财务核对后采取月结的方式付款。
B标包:新厂镇初级中学、新厂镇小学、星光小学、新厂镇中心幼儿园食堂物质之1肉禽类(肉类、禽类)、2水产制品类等食材采购。中标方分别按中标方案与各校(园)签订合同,与各校(园)进行财务核对后采取月结的方式付款.
C标包:新厂镇初级中学、新厂镇小学、星光小学、新厂镇中心幼儿园食堂物质之1蛋奶类、2豆制品、3蔬菜类、4水果类等食材采购。中标方分别按中标方案与各校(园)签订合同,与各校(园)进行财务核对后采取月结的方式付款。(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23-2024学年度(约2023年9月1日--2024年7月1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生产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供应商必须取得授权的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对公账户、能开据合规发票等;
(3)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配货送货人员须取得健康证,须在市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备案;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9:00 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石首市湘鄂农贸城A110-A111(石首市丰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方式:
本项目报名时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并由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 08月 25日 下 午 14点 3 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 08月 25日 下 午 15 点 0 0 分(北京时间)
3、地 点:石首市湘鄂农贸城A110-A111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 间: 2023年 08月 25日 下 午 15 点 0 0 分(北京时间)
2、地 点:石首市湘鄂农贸城A110-A111二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新厂镇中心学校食堂物质采购小组
地 址:石首市新厂镇民主街72号
联 系 人:徐校长
联系方式:1397231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石首市丰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首市湘鄂农贸城A110-A111
联系方式:0716-787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16-7872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