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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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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第二食堂五年租赁权

招标详情

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第二食堂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GL2023ZJ1009772
挂牌价格38.000000 万元/年出租面积约2050平方米
交易品类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其他
所在地区 浙江省 舟山市 定海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8-08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3-08-21
出租标的地址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第二食堂
交易机构 联系人:余女士 | 联系电话:0580-2282311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浙交汇”平台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公告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舟山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使用中(原合同于2023年7月31日到期)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00266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重大事项披露:标的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东湾村海院路18号浙江海洋大学校定海校区内,定海校区共有师生6000余人,校区有3个食堂(1个学校自营、1个外包、1个托管经营)。第二食堂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切配间、烹饪间、蒸煮间、餐饮具清洗消毒间、仓库、更衣室,符合高校学生食堂标准的功能。 7、此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竞价规则如下: ①本次网络竞价开始时间暂定为项目披露期届满后第二个工作日(以公告为准)。 ②本次网络竞价由一或两个阶段组成,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得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用时至多5分钟(300秒)。 ▲特别提示:所有非优先权人竞买方均只有一次报价机会, 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即价格相同的,以报价时间在先的为准)原则【即价格相同的,以报价时间(“浙交汇”显示时间)在先的为准】,如项目没有优先权人或优先权人未行使优先权的,则第一阶段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受让方。 第二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即行权考虑期,用时至多5分钟(300秒)。 ▲特别提示: 优先权人只有一次行权机会。 (1)若无优先权人行权,则第一阶段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方为受让方。 (2)若有优先权人行权,则受让方为优先权人。 (3)若项目竞买方只有优先权人,则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由优先权人按照挂牌价行权。 详见《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 ▲说明及提醒: ①竞买方报名时填写的“承租意向价格”不作为竞买方参与本次网络竞价的最终有效报价。竞买方需按照“浙交汇”发布的公告时间要求,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在目标交易标的规定报价期内进行报价或行权。竞买方未在规定报价期内报价或行权的,视为该竞买方放弃报价。 ②因“浙交汇”平台系统发生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因出租方、市场监督、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网络竞价活动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和浙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浙交汇”平台系统通知各竞买方。各竞买方承诺自愿服从该安排,按时参与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浙江海洋大学
    联系人肖强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80- 8180348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 38.000000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38万元/年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 一年 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出租用途食堂(经营中式快餐、特色风味小吃、品牌餐饮、早餐等,其中整个食堂档口经营面积的1/3用于经营大伙中式快餐,2/3用于经营特色风味小吃、品牌餐饮等)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年租金10%。 2、出租标的证载用途为科教用地/非住宅。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必须根据出租方的要求,对食堂进行一次性改造和设备投入,同时向出租方提供投入详细清单(改造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厨房设备、灯具定制、桌椅、智能厨房、燃气报警系统、天然气改造等内容),费用合计不得低于150万元。改造完成后出租方委托第三方对改造项目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承租方投入不足150万元、差额部分在合同期第一年,根据出租方改造及投入要求补足。所有投入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内(5年)计入食堂运行成本,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营亏损,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出租方的其他经营要求详见租赁合同。 7、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成交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承租方必须明码标价,并合理控制菜品价格,确保菜价稳定,价格高、中、低档菜品比例为3:3:4。菜价实行最高限价,不得随意涨价或变相涨价,大伙快餐类档口单品最高菜价为10元,且每餐2.5元以下的菜品不得少于5种,如承租方调整菜肴价格,需上报出租方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才能执行。 11、特色风味小吃必须明码标价,且单人份套餐不得高于18元。连锁品牌餐饮等售价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优惠福利活动需与市场保持一致。
    租期五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并同时具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2、2021年9月1日以来应有6000 人以上的大型食堂经营服务项目业绩不少于 2个(承包合同复印件及就餐人数证明,合同原件成交后需交给出租方备查)。 3、项目经理需持有高级团餐职业经理人、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需提供社保证明)。 4、承租方应有投保公众责任保险,保额达1000万以上。 (以上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需上传)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 7.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舟山产权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定海校区第二食堂租赁经营合同书(样本).doc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一次报价).docx权属证(食堂).pdf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余女士电话0580-2282311
    传真邮箱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街道翁山路416号中浪国际大厦1905室网址

附件(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