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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幼儿园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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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为更进一步提高我园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幼儿园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四川省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流程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及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经行政会研讨决定,实行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供应商。


二、招标领导小组

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幼儿园成立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组 长:周平(园党支部书记、园长)

副组长:刘勇(园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伙管会代表2人、教师代表2人、家长代表1人、食堂安全总监1人、县教育局监督人员1人、街道社区监督人员1人。


三、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菜籽油类; 项目二:猪肉类; 项目三:蔬菜类; 项目四:干鲜、调味品等类; 项目五:家禽、家畜等类; 项目六:预包装点心类; 项目七:水果类; 项目八:流质奶等类; 项目九:鲜糕点等类;


四、幼儿园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18标准,等级为一级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大米,专人专车配送;送货人员具有效健康证。

2.菜籽油必须符合GBT5524标准,制造工艺为压榨四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专人专车配送;送货人员具有效健康证。 3. 猪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并经过井研县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图章,专人专车配送;送货人员具有效健康证。 4.调味品、干鲜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调味品尽量提供定型包装;并在保质期有效期内,散装食材需提供批次检测合格报告;并在保质期有效期内,专人专车配送;送货人员具有效健康证。 5.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蔬菜,专人专车配送;送货人员具有效健康证。 6.家禽、家畜类:新鲜颜色正常、非冷藏或冷冻、具有井研县防疫站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专人专车配送;送货人员具有效健康证。 7.水果类:新鲜、无腐烂变质,专人专车配送;送货人员具有效健康证。 8.预包装点心及鲜糕点类:无色素、糖精等食品添加剂,并符合GB 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专人专车配送;送货人员具有效健康证。 9.流质奶等类:符合GB 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专人专车配送;送货人员具有效健康证。


五、招标工作程序

1.制定招标工作方案:《井研县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并经行政会讨论通过。 2.发布招标公告: (1)时间:2023年8月22日——8月24日; (2)公示方式:将在井研县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园公示栏处发布公告。 3.报名登记: (1)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4日上午9:30—12:00时之前,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井研县幼儿园总务办公室(东门新村24号);联系人:钟老师13908134328、吴老师:17740236559。 (3)报名材料要求:参与竞标报名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无不良征信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管理。需提供有效资质证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近期检验报告)、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书、服务承诺书(对产品价格、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进行书面承诺)、送货人健康证明等(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同一企业或同一家庭的成员以不同供应商身份进行投标的,只能认定为一个供应商。 (4)大米、鲜猪肉类供货方需提交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原件、复印件(保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4.评标时间、地点和程序: (1)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9:00。会议提前15分钟签到,以规定时间为准,到时未签到者则视为弃权。 (2)地点:井研县幼儿园会议室(井研县研城镇书院街5号) (3)资质再次审核:幼儿园评标小组对应标单位资质进行现场审核,资质审核不符合的商家退出投标。 (4)在开标时,投标人现场进行3分钟以内竞标讲述(所供货物质量、价格及服务等情况)。 (5)评标:评标小组成员听取同类投标商各自阐述所供货物价格、质量、服务并现场提问后,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以票数多者中标。 5.中标公示:中标公示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2日内与我园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期至2024年2月8日



六、监督

上级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监管人员以及家长代表对招标过程全程监督指导。


七、中标后事项

1、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的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向幼儿园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并签订合同。 2、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规定项目商品,不得转包或跨项目供应,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3、大米、菜籽油、肉类等如遇市场价格浮动供货单位应提前一周通知幼儿园并协商定价。如遇价格下浮未及时调整价格的,幼儿园有权执行下浮价。 4、合同期内如供货商被我园相关管理人员发现有以次充好、缺斤少两、隐瞒市价等情况,幼儿园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井研县教育系统黑名单”。


八、其它

1、采购方与供货商家在磋商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2、如果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实行一票否决,并在5年内不参与我单位食堂投标活动。 3、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后,服务、质量、价格、相关资料(如每一批次产品的合格证、检疫证等)等不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办理,幼儿园可取消供货资格,解除供货协议。 4、定价、结算办法:学校根据市场价格情况综合定价,按月结算。 5、本方案解释权归井研县幼儿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井研县幼儿园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