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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红土乡中心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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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红土乡中小学(幼儿园)2023-2025学年度时令蔬菜等食品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恩施市红土乡中小学(幼儿园)2023-2025学年度时令蔬菜等食品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恩施市红土乡中小学(幼儿园)2023-2025学年度时令蔬菜等食品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以恩施市红土乡中小学(幼儿园)的实际需求为准。

4、采购需求:采购主要包括时令蔬菜、豆制品、豆皮、调料、禽蛋、水果、预包装食品等类别,单价以学校认可的供应商送货当日的市场价格为准,数量以学校的实际需求为准,投标人以此为基数投报下浮率。

5、投标人所有报价均包含运费、税费等。

6、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5年春季学期结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优先采购恩施市内产品,严禁采购国外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企事业单位的,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参与投标须同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2020-2022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实际年度提供,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未满一年,可不提供);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关财务证明。

(4)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该项资料投标人可不提供,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竞标将被拒绝);

(6)投标人提供以下情况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受到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7)投标人应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提供企业购买食品安全险的证明材料,出具食品安全抗风险承诺书,并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9)本项目投标人所拥有的企业必须已经入驻“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扶贫832平台)” ,若投标人中标后,须根据业主方要求入驻相关产品上架到“扶贫832平台”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市红土乡中心学校

3、方式:

现场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如是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可不提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市红土乡中心学校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红土乡中心学校

地 址:恩施市红土乡

联系方式:18171561212

恩施市红土乡中心学校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