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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023-JLSXLY-W1001)(第1包)
发布于 2023-08-23

招标详情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2023-JLSXLY-W1001)

我部拟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本次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SXLY-W1001

三、项目概况:

(一)年度总规模:约1000万。

(二)配送地点

1.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2.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原则上地点1每天配送1次、地点2每2天配送1次,特殊情况随要随送。

(三)确定2家企业供应副食品,供应10类物资:①畜肉、②禽肉、③水产、④冻 货、⑤水果、⑥蔬菜、⑦豆制品、⑧禽蛋、⑨奶制品、⑩干调粮油(含饮料)。每类分别设置优惠率,中标优惠率以书面承诺写入采购合同,作为日常定价的依据(两家中标商分别供应内、外场食堂副食,每月轮换保障)。

(四)合同供货期为12个月,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实际供应量为准。需求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周组织测评,2个季度总评满意度未达80%的,可按合同约定终止合同。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中国国籍且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大中型综合性商超或副食品销售企业。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遵守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或开户许可证有效。

(四)具备一定经营规模体系

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所需品类。

2.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提供社保局加盖鲜章的原件核验;网上打印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应可以网上验证,不可验证的视为无效)。

3.2022年度副食品的年销售额(项目概况中前8类物资)不少于500万元。

(五)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2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6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六)查询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息平台,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在政府采购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以及在我方招投标活动及合同履约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七)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八)能够接受定期结算货款的支付方式,必须开具正规发票,能够提供定期免费送货上门服务,特殊情况随要随送。

(九)不同商家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存在近亲属关系或者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关联企业情形,也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同一集团下不同子公司,一律视为关联企业。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正式员工,并提供2022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及工资发放记录。

(十一)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灰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8月30日(本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报名受理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报名地点:陕西省榆林市。

(三)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报名。

1.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胶装);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胶装,原件审查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复印件胶装,原件审查时提供);

4.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凭证(原件胶装,2022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连续6个月);

5.委托代理人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凭证(原件胶装,须带有银行章, 2022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连续6个月,不接受现金发放工资凭证);

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胶装,原件审查时提供);

7.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胶装,原件审查时提供);

8.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胶装,原件审查时提供);

9.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提供声明,提供出资人、股东信息资料,原件胶装);

10.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胶装,2022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连续6个月,提供社保局加盖鲜章的原件核验;网上打印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应可以网上验证,不可验证的视为无效);

11.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胶装,原件审查时提供,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如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需提供说明】;

12.2022年度副食品的年销售额证明材料(复印件胶装,原件审查时提供;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报告中须按照项目概况中10类物资的前8类副食品销售额进行区分,没有区分的不得计入年销售额。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上述分类出具的报告补充材料须与原审计报告加盖齐缝章);

13.保密承诺书(原件胶装);

14.2022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前, 任意6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胶装,原件审查时提供);

15.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张查询截图(截图打印并原件胶装);

1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提供声明,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打印,原件胶装);

17.能够接受定期结算货款的支付方式,必须开具正规发票,能够提供定期免费送货上门服务,特殊情况随要随送(提供承诺书,原件胶装);

18. 不同商家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存在近亲属关系或者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关联企业情形,也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同一集团下不同子公司,一律视为关联企业。(提供承诺书,原件胶装)

19. 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灰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附军队采购网查询截图打印,原件胶装)

2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胶装)

2023年8月31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预先抽取的专家审查报名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准时到达现场。

报名资料应做到:

① 规范、清晰并用A4纸单面打印并按照以上先后顺序胶装成册,每册需盖骑缝章;

② 报名文件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公章;

③ 报名文件不得涂改;

④ 胶装成册材料需单独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

⑤ 资格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否则将被拒收。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列入部队不良记录,并通报当地监管部门。报名合格仅代表具有参与实地考察的资格,经实地考察合格后,才能参加后续投标活动。

六、实地考察及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方组成考察小组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真伪性及其他可能影响履约的因素(包括营业场所、冷库条件、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具体内容如下),若考察结果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投标活动;向考察结果合格的报名商家邮箱发送公开招标文件电子版;考察未通过的,以邮件形式回复考察情况;采购机构邮箱:1283198996@qq.com)。

实地考察具体内容为:

1.委托代理人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凭证(须带有银行章,2022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连续6个月,不接受现金发放工资凭证),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若需到开户银行现场查询索要证明材料,报名企业应携带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考察小组成员前往查询索要材料);

2.税务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6个月的完税证明(若需到税务部门现场查询打印完税证明,报名企业应携带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考察小组成员前往查询打印);

3.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凭证(2022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凭证(2022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连续6个月)(若需到社保机构查询打印社保材料,报名企业应携带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考察小组成员前往查询打印);

4.实地查看营业场所、冷库条件、运输车辆、人员力量、财务机构等情况(考察小组成员现场考察);

5. 2022年度副食品(项目概况中前8类物资)的年销售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证明材料(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报告中须按照项目概况中10类物资的前8类对副食品销售额进行区分,没有区分的不得计入年销售额)(若需要进行账目核对,报名企业应指派财务人员配合考察小组进行核对)。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9月21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9时00分。逾期提交不接受。

(三)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四)投标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有投标意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整。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转账备注:“副食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方参加投标和遵守投标规定的保证,如果不遵守投标规定或扰乱会场秩序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开标大会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九、开标时间、地点(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一)开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089288616。

王先生。联系电话:19899833056。

监督人:谷先生。联系电话:13649618331。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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