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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意向公开(2023-JLZLJE-F1064)(第1包)
发布于 2023-08-24

招标详情

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2023-JLZLJE-F1064)

为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现就我部 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和服务需求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驻 长治市 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本项目为劳务外包模式(购买服务式),引进具有营业资质的餐饮公司,由公司派遣员工到我部食堂承担餐饮制作、食堂管理、卫生清洁、服务保障等饮食保障工作,由我部负责提供食堂设施设备、采购主副食及原材料、支付劳务报酬和饮食质量监管等工作。劳务费按月支付,按实际就餐人数进行核算(当月实际就餐人天数*中标价)。

三、概算金额

约 200万元。

四、初步需求参数

服务需求(详见附件)。

五、服务时间与地点

服务时间: 起始时间为签订合同的时间,合同时间为1年。合同履约期间满足服务要求且考评通过可续签1年。

服务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提供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证明(提供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5.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业资质条件

1.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提供1个正在履约的保障规模在500人以上(单个项目单餐同批次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或军队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保障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合同主要页,包括首页、标的清单页(含就餐人数)、金额页、双方盖章页、签订日期页等),无就餐人数的,提供加盖业主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邮寄或传真的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035553633 (手机)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

七、本公示发布日期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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