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淮安市清河实验幼儿园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淮安市清河实验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公告
淮安市清河实验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遵循透明、公开原则,我单位将对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原料)进行预采购。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采购单位:淮安市清河实验幼儿园

二、项目内容:

食材类:米面、肉、禽、水产、蛋、果蔬、豆制品等

油脂类:非转基因大豆油

其它类:点心、调味品、干货、奶类等

三、供货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米、面、油、猪肉、奶类供货商为《淮安市学校食堂米、面、油、肉、奶类品牌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人(或中标人指定的代销点)。

(二)点心、果蔬、豆制品、牛羊肉、禽肉、水产品、调味品、干货等供应商供货要求符合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证照齐全。

五、货品供应要求:

(一)供货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能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食材质量把关和配送等工作。

(二)供应商所供应食材必须达到中标时提供的食材样品标准,凡不达标者不得向幼儿园供应,对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作出退货处理,幼儿园有权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

(三)供应单价(包含包装费、运输费和税费等)【以所供货区域的物价部门公布的同期市场价的平均价格*投标报价(折扣率)结算费用】。如遇市场价格上浮,供货单位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幼儿园,否则结算时按合同签订的市场价计算;如遇市场明显价格下浮,而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

六、有供货意向的单位需提供下面相关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一)营业执照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证)

(三)法人身份证

(四)送货人健康证

(五)店铺照片(门面和店内各1张)

(六)相关产品检测报告 米面油、饮用奶和猪肉类需另增加提供:

(七)中标通知书

(八)食品流通许可证

(九)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好装袋,袋上写清产品名称及供货单位并盖单位公章。

七、提交材料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下午15:00

八、地点:淮安市清河实验幼儿园门卫室。

九、联系电话:0517-80820190 15051398562 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