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第一篇
采购公告重庆市人和中学(以下简称“学校”)对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年)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重庆市人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公开比选 | 405 | 10 |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事项(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关注重庆市人和中学微信公众号下载本项目相关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个要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相应文件;
2.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持相应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报名签到;
(三)递交文件地点:重庆市人和中学(九龙坡区中梁山街道半山一村80号)1105室现场提交。
(四)递交文件时间:
2023年8月25日9:30—10:30时止(北京时间),逾期则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春涛 联系电话:15823993886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重庆市人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服务范围:重庆市人和中学全体师生; 服务要求:包含不限于提供早、午餐食材,包含米面油、蔬菜,饮料、饮用水等;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标准。 |
(一)供应品类
1.食品类别
品目 | 内容描述 |
米面油类 | 大米、面粉、食用油等 |
干副调料(含干货)类 | 干货调料、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糖等)等 |
水果类 | 各类水果 |
蔬菜类 | 各类绿色蔬菜、瓜果等 |
肉类 | 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等 |
禽肉(蛋)类 | 兔子、鸡类、鸭类、鹅类等家禽,禽蛋类等 |
水产类 | 鱼类、虾类、蛙类、黄鳝、贝类等 |
冻品类 | 禽类、鱼类、饺子、汤圆、馒头等 |
奶制品 | 纯牛奶、酸奶、全脂牛奶等 |
休闲食品类 | 薯片、饼干等 |
水、饮料类 | 矿泉水、茶饮料等 |
文具百货类 | 笔、橡皮擦、毛巾等 |
2.质量要求
(1)米面油类
大米为二级或以上籼米、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最佳食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外观应颗粒饱满,大小均匀,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无陈米、酸败及其它异味,口感好。符合GB/T1354-2018相关国家标准。
2)面粉为优质特制一等(精制级)小麦粉,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应符合《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1355-86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5《粮食卫生标准》。
3)食用油为非转基因色拉油、菜籽油(金龙鱼、红蜻蜓、鲁花、福临门),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址等相关内容,产品应具有色泽及透明度、气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状态,无正常视力见的异物杂质、残渣,符合国家食用植物油GB2716-2018相关检测标准,
(2)干副调料(含干货)类
1)干货调料品包装上应注明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干菜、大料、干货等散装的料品是否有发霉、变质的现象。
2)干货调料、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糖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有QS标志。
(3)水果类
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腐坏。
(4)蔬菜类
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腐坏,去根帮和老叶,去杂,洗净,不切农药残留限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如下:
名 称 | 种 类 | 限量(mg / kg) | 标准号 |
滴滴涕 | 杀虫剂 | 0.1 | GB2763-81 |
六六六 | 杀虫剂 | 0.2 | GB2763-81 |
倍硫磷 | 杀虫剂 | 0.05 | GB4788-94 |
甲拌磷 | 杀虫剂 | 不得检出 | GB4788-94 |
杀螟硫磷 | 杀虫剂 | 0.5 | GB4788-94 |
敌敌畏 | 杀虫剂 | 0.2 | GB5127-1998 |
硫磷 | 杀虫剂 | 不得检出 | GB5127-1998 |
乐果 | 杀虫剂 | 1.0 | GB5127-1998 |
马拉硫磷 | 杀虫剂 | 不得检出 | GB5127-1998 |
辛硫磷 | 杀虫剂 | 0.05 | GB14868-94 |
百菌清 | 杀菌剂 | 1.0 | GB14869-94 |
多菌灵 | 杀菌剂 | 0.5 | GB14870-94 |
二氯苯醚菊酯 | 杀虫剂 | 2.0 | GB14871-94 |
乙酰甲胺 | 磷杀虫剂 | 0.5 | GB14872-94 |
甲胺磷 | 杀虫剂 | 不得检出 | GB14873-94 |
地亚农 | 杀虫剂 | 0.5 | GB14928.1-94 |
抗蚜威 | 杀虫剂 | 0.5 | GB14928.2-94 |
溴氰菊酯 | 杀虫剂 | 0.052 | GB14928.4-94 |
氰戊菊酯 | 杀虫剂 | 0.2 | GB14928.5-9 |
呋喃丹 | 杀虫剂 | 不得检出 | GB14928.7-94 |
水胺硫磷 | 杀虫剂 | 0.023 | GB14928.8-94 |
喹硫磷 | 杀虫剂 | 0.052 | GB14928.10-9 |
草甘磷 | 除草剂 | 0.1 | GB14968-94 |
克线丹 | 杀虫剂 | 0.0052 | GB14969-9 |
西维因 | 杀虫剂 | 2.5 | GB14971-94 |
(5)肉类
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具有猪(牛、羊等)肉固有气味,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
(6)禽肉(蛋)类
1 ) 鲜鸡肉类
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重量≥0.85KG鲜鸡当天杀当天送,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GB 2707-2017相关检查标准。
2 )鹅/鸭类
眼球平坦,皮肤有光泽,乳白或淡红色,肌肉切而有光泽。外表稍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鸭固有的正常气味,无长毛及绒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失血污、无紫斑瘀血、净膛、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齐整,土番鸭重5-6斤左右,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GB 2707-2017相关检查标准。
3 )禽蛋类
外壳完整、洁净,将鲜蛋打开之后,蛋壳内部应为纯白蛋,不能有斑点或污浊,卵白透明,卵黄膜不破裂,卵黄卵白分明,不能有血管形成,不能有腐败等异臭味。光照试验:右手持蛋,左手遮盖光线透视,新鲜蛋整个呈微红色,陈蛋有暗影,腐蛋暗影更多或不透明。振荡试验:将蛋握在手中,使其摇动,新鲜蛋无哑板声,内容物无流动感,无活动声;陈旧蛋由于水分蒸发,内容物缩小,有振荡声。特殊说明:中标人只能配送白壳蛋,不允许配送黄壳蛋。
(7)水产类
1)鱼类
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8)冻品类
无杂质、异味,冻品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明晰。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符合GB 16869-2005相关检查标准。
(9)奶制品类
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25190-2010《灭菌乳》和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符合GB19301-2010《生乳》规定的原奶生产。
(10)休闲食品类
符合国标、无破损、胀气等。
(11)水、饮料类
符合国标、不含功能饮料(红牛等)等
(12)文具百货类
符合国标和学生使用习惯。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一)服务期
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九龙坡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物资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九龙坡教办〔2022〕4号)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合同期满后,经学校考核供应商服务优质,可续签壹年合同。
(二)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重庆市人和中学食堂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币种为人民币,以重庆市内永辉、新世纪等超市(不含折扣)或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为基础价标准,投标人填报折扣。基础价由学校询价小组考察确定。投标人报价包含:食材费、运输费、人工费、服装费、通讯费、交通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二)结算价格: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学校询价小组中任意选择当月工作日一天内9-16点到市内任意一个大型超市进行市场考察,确定该月结算基础价格,按照中标折扣进行结算,实际结算价=基础价格×折扣;学校询价小组组织考察确定,并由中标人代表签字确认。由采购人付款,采购人根据结算方法和采购量按月据实结算。
(三)结算方式:
1.中标人按照采购合同交货,且每一批次货物附有效的合格证书或有效的合格检测报告。采购人验收人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
2.中标人送货当日开具送货单,每个月向采购人申请付款(包含双方签字的供货单和对应发票)。
3. 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四)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交纳:竞标人成交并取得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转账或电汇等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萬元整)。如成交人未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
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后1个月内。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1)。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1)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2)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二) | 特定资格条件 | 无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本采购项目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
注:
1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学校采购领导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的签字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服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 (30%) | 30 | 以市内双福等蔬菜批发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为基础价格标准,投标人填报折扣。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折扣报价为评标基准折扣,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投标折扣)×价格权重×100。 | 1.市场价比照市内永辉、新世纪等大型超市价格。 2.投标人每类食品参照价格为市场同品种、同规格售价。 3.价格确定时间为早晨9点至16点,特价商品除外。 4.实际结算价=基础价×折扣 |
2 | 服务部分 (50%) | 20 | (一)质量方案(20分): 1.提供质量保障组织架构; 2.质量保证实施方案及措施; 3.质量标准及质量要求; 4.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 优标准(20分):方案可行性强,符合采购人实施要求。 一般标准(10分):方案合理,基本符合采购人实施要求。 差标准(0分):方案可行性不强,不符合采购人实施要求或未提供得。 |
10 | (二)配送服务方案(10分): 配送服务方案包括组织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车辆配备: 1.组织管理架构(含领导、配送、质检、售后、财务等)齐全3分,配送方案(统计、采购、分拣、配送、车辆)完善1分;不齐或不完善的得0分。 | 提供组织管理架构,格式自拟 | ||
2.提供中级会计师证、配送人员相关资料得3分、初级会计师证及配送人员相关资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未提供得0分。 | 提供配送人员2023年1月-6月社保、证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 |||
3.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所配备车辆进行评分,配备厢式或冷链运输货车8台(含)以上得4分;5台(含)以上,不足10台,得2分;5台以下,得1分;不提供配备车辆不得分。 | 配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证件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 |||
20 | (三)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20分) 1.日常物资保障方案含生产过程、卫生防护、成品管理、产品检测、人员健康保障控制、召回制度、记录与档案等。具备以上条件且方案优得5分,具备以上条件且方案一般得1分,不具备或方案差不得分。 2.应急采购保障方案(含应急联动保障方案、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领导架构、食品安全处理办法、食品质量追踪、食品退换货制度等),具备以上条件且方案优得5分,具备以上条件且方案一般得1分,不具备或方案差不得分。 3.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本项最高得分10分。 (1)参与本项目组的服务人员每有一人得0.5分,最多3分; (2)本项目承诺由专人负责配送并进行业务培训,优得2分,良得1分,差或不提供不得分。参与培训人员结构组成(经理以上参与的)得1分,培训频率(每年两次及以上的)得2分。 4.工作岗位合作措施、服务考核细则,具备以上条件且方案优得3分,具备以上条件且方案一般得1分,不具备或方案差不得分。 | 优标准:方案可行性强,符合采购人实施要求。 一般标准:方案合理,基本符合采购人实施要求。 差标准:方案可行性不强,不符合采购人实施要求。 | ||
3 | 商务部分(20%) | 5 | (一)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5分) 1. 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保险得1分,未购买不得分;承诺为本项目食材购买保险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 2.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至少1台得1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中有食品检测员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 注1:提供食品安全保险单复印件;购买保险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2:提供设备照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 注3:提供食品检测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5 | (二)业绩(5分) 2020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投标人签订的与本项目类似业务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
10 | (三)公司实力及质量保障(10分)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蔬菜基地八百亩(含)以上得2分;五百亩(含)以上得1.5分;三百亩(含)以上得1分;低于三百亩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投标人与大型屠宰加工企业合作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在用仓储场地三千平方米(含)以上得2分,一千(含)至三千平方米以下得1.5分,一千平方米以下得1分;冷冻冷藏库房一千立方米(含)以上得2分,五百立方米(含)至一千立方米得1.5分,五百立方米以下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4.投标人自有“食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并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5.投标人属于重庆市扶贫办认可的重庆市消费扶贫示范单位,并拥有重庆市消费扶贫示范专馆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1.提供蔬菜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核查原件) 2.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及购销协议复印件。 3.提供仓储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提供重庆市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文件、网站公示网址及截图,并提供线下专馆照片。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招标文件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一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确认。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四、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异议申请对招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提出。异议人在异议书中提出的请求和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只有自己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请求和主张一般不予支持。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或者不能合理说明来源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予采信。六、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起五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中标人凭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收据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六篇
合同模板
学校食堂物资采供服务协议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落实《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九龙坡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物资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九龙坡教办〔2022〕4号)精神,乙方作为甲方学校食堂、生活服务部物资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食堂、生活服务部物资配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服务原则。
坚持学校食堂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乙方必须确保供应物资的安全、健康和营养,其所供物资结算价不得高于当地市场零售价。
二、供货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所下物资需求订单,及时向甲方供应和配送。甲方所需的零星物资、低值易耗品和小金额物品等在征得甲方许可后可由乙方安排采买,采买完成后提供相应发票按月向甲方报账。
三、供货服务期限。
协议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四、供货价格核定。
物资结算价格的核定,以本协议所述服务原则,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核价:
自主询价双方协商
该方式采取由乙方每月中旬左右,向甲方提供物资价格明细表,明细表应包含有物资名称、品牌、规格、质量标准、价格等供结算的详细物资信息,甲方对所提供的物资价格采取批发市场与大型超市询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价。根据询价结果做以下调整:
食堂物资:
干副粮油类:在超市询价结果的基础上核降4%-5%作为结算价格;
蔬菜瓜果类:在超市询价结果的基础上核降9%-10%作为结算价格;
肉类:在超市询价结果的基础上核降7%-8%作为结算价格;
禽蛋鱼类:在超市询价结果的基础上核降4%-5%作为结算价格。
生活服务部物资:
由乙方负责前期固定资产投入及后期维修维护,投入的固定资产至少为8台自动售货机且必须为全新、未开封使用的过的设备,安装前由甲方负责验收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自供应合作起:
本合同期内为第一年,乙方按照销售额的 94%进行收取费用(费用涵盖自动售货机销售产品成本、运费及合理利润),学校收取 6%人工、水电等相关费用;
合同期满后,若甲乙双方续约一年,则第二年乙方按照销售额的 92%进行收取费用(费用涵盖自动售货机销售产品成本、运费及合理利润),学校收取 8%人工、水电等相关费用;
两年合同期满后,在甲方下一周期的食堂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公开比选中若仍为乙方单位中选,则从第三年起,乙方按照销售额的 80%进行收取费用(费用涵盖自动售货机销售产品成本、运费及合理利润),学校收取20% 。
乙方所投固定资产归乙方所有。
五、结算方式。
由乙方每月 15日前向甲方提交结算票据资料(按物品大类分别开票),甲方按月向乙方结算货款。
六、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是学校食堂、生活服务部的主体,负责物资订购的全部管理工作。
2.甲方每次物资需求,应提前一至三天将所需物资的品名、数量、品牌或质量标准等信息下达给乙方。
3.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对乙方所供物资严格按质量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4.甲方成立物资采购询价小组,乙方人员可一起对所采购物资价格进行询价。
5.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严把原材料采购进货关,严禁三无产品、霉烂、过期、变质产品等不合格产品进入学校,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所供物资检验报告、合格证和检疫证明等印证材料。
2.乙方必须按有关膳食营养健康要求,严格把控采购食材等物资品质,确保甲方师生获得每日所需的营养和能量。
3.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物资询价、谈判、确定结算价格等全过程。
4.乙方及时配合甲方做好财务核算和票据送达等工作,送货票据当日随货物一并送达核实,每月财务票据于次月10个工作日内送达,要求甲方按时拨付货款。
5.食堂物资乙方应于每日6点以前,将甲方预定的当天物资送达甲方食堂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一)违约处理:任何一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若一方对另一方造成违约或经济损失,双方可就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进行协商,如无法达成协商条件,可向责任方依法进行索赔。
(二)除非双方协议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
(三)因一方违约导致协议不能履行,另一方可中止或解除全部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作出具体答复,超过15日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协议,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金:如一方违约,由过错方承担违约金1-20万元。
(五)因不可抗力(发生战争或自然灾害或上级政策变动)无法履约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约定。
(一)协议期间,乙方所发生的税费、工商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主动到有关部门缴纳。
(二)乙方须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三)如因乙方的供货原因造成甲方的食堂供餐不足或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四)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代表签字: | 代表签字: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电话: |
地址: | 地址: |
开户行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日期: | 日期: |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