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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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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食堂采购

招标详情

[社会代理]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食堂采购

【信息时间:2023-08-28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食堂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ZH-2023-0814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食堂采购。

预算金额:744,030.00元。

最高限价:744,030.00元。

采购需求:为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食堂提供副食品供应服务。

质量标准: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

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食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处理解决突发应急事件和服务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朝财采购[2022]2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9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会东行100米,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的同时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邱兆麟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73号

联系方式:13596077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联系方式:0431-8054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志华

电 话:0431-80543099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方法

13596077287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73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054309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食堂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

74.403

最高限价(万元)

74.403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为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食堂提供副食品供应服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08-29 08:3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元)

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9-18 09:00

开标时间

2023-09-18 09:00

开标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会东行100米,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马志华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0543099

附件:
  • 清和食堂.docx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