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龙南市东江新圳花苑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龙南市东江新圳花苑幼儿园食堂采购渠道,保障质量、提高服务、降低成本,现就龙南市东江新圳花苑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有关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近三年或商行开办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食品经营项目范围必须包含竞标的采购项目)。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坐落在龙南市范围内的超市、配送中心等,具有实体化经营场所、设施、业绩、商品,并销售此次招标的九个商品类别。(只具备仓库或仓储功能,不具备实体经营销售活动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2)投标人需有不少于1辆自有车辆保障采购人的货物运输,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现自有运输车辆的有效《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为“投标人名称”,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标处理。
(3)安全检测设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现自有“农药残留检测仪”,且承诺如获入围,将以上安全检测设备投入本项目,提供安全检测设备有效的“购置发票”和承诺书,“购置发票”的购置人必须为投标人名称,其他不予认定;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每次配送人员需提供至少2人,投标文件中提供2名配送人员的公司聘用合同及有效的健康合格证进行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标处理。
(5)如获入围资格,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全部师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500万,未提供承诺函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标处理。
5.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货量、结算价格及入围折扣率进行累计结算,一个月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采购人于次月30日之前将上月有双方认可签字的物品验收清单合计总额通过银行转账至入围人账户。
(2)以入围人提供的结算价格为依据,乘以入围折扣率,据实结算。若遇临时需要紧急采购的物品,价目清单中无此物品,以市场价据实结算。
(3)入围人需开具国家税务正式发票,入围人每月按照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对当月供应金额核对无误后,由采购人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入围人付款。
(4)验收要求:由采购人按规定组织验收,并保留书面凭证。
三、配送要求
在上课期间,于每天上午8点前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四、报名、报价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8月28日下午17:30止
2.报名需交材料:《龙南市新圳花苑幼儿园食堂食材报价表》、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证明、蔬菜检测仪器相关资料、员工健康证资料、投标人资格中相关的承诺书。
3.报价方式:供应商经行政会审核资料合格后,按照报价要求,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7:30前将报价单用统一信封装好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后,交至龙南市新圳花苑幼儿园办公室。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参选资格。
5.联系人:黄园长13763989191
五、评审时间和方式
1.评审时间:2023年8月29日上午10点
2.评审地点:龙南市新圳花苑幼儿园会议室
3.评审人员:龙南市新圳花苑幼儿园招标采购专班人员共5人,包括园长、副园长、食堂具体负责人及相关教师代表1人、家长代表2人。
请已提交报价文件的各法定代表人1人参加(如需派其他代理人参与的需提供授权书并盖公章,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评审方式:按评分标准打分,每类得分最高的企业为入围企业。
5.保密措施:评审期间,全部人员不可携带手机入场,中途不可随意走动。
六、评分标准
注:
①评标标准中评分因素要求的有关资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且根据要求提供相关原件,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②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采购单位有权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关的其他责任。
③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清晰明了,因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模糊,辨认不清,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定。
七、采购报价表
注:
1.主要规格及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2.报价方式:各投标人所投报价一律填写折扣率,折扣率说明如下:比如报价为询价价格的“九五折”,则填写折扣率为 95%。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1.入围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所有的货品应可追溯供货源头。入围人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蔬菜食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测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入围人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等的卫生检验检疫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入围人在每次送货时,要将供应的米、油等的食品检测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管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入围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入围人的供货资格,终止合同。
2.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需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入围人所提供产品质量需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入围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入围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执行标准:
①大米品种要求为标准一级米,不含添加剂。
②米类执行标准:GB1354-2009 GB2715-2005 GB2763-2014
③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级米外,要求:碎米总量≤15%(国家标准:≤15%)小碎米总量≤1%(国家标准:≤1%)不完善粒≤3%(国家标准:≤3%)。
④油类执行标准:
花生油:GB1534-2003
大豆油:GB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油茶籽油:GB11765-2003
玉米油:GB19111-2003
⑤油类质量要求:每个食用油品种需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入围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4.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①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需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需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入围人需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② 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
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需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需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需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椿苗等。
豆芽类禁止使用添加剂催芽,浸泡,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③ 食品供应链要求:为确保食品安全,入围人最好自己建设、租赁或签有供货协议的蔬菜基地,从食品的源头开始把控整个食品供应链,务必让食品健康可控(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蔬菜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供货协议复印件,蔬菜基地种植相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食品的来源需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
5.肉类:
(1)肉类供应情况要求
1)鸡、鸭、鹅等禽类:入围人配送的家禽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禽类的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根据品种的不同而呈现出家禽原有的自然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表皮微湿润,不粘手。
2)猪、牛、羊等肉类:入围人配送的猪肉、牛肉、羊肉等渠道来源正规可溯,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肉类来源于项目所在地正规肉联厂,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表面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3)鲜鱼:鱼体健康,体态均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4)入围人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品牌或正规肉联厂肉类采购合和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材料。品牌猪肉也称“无公害”猪肉,其企业要求所有猪源来自国家注册饲养基地,保证完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等。即每头生猪都有一张“身份证”,凭“身份证”号码上网查询,可准确知道每头猪的出生地,可及时追溯各生产基地的产品质量。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需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3)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4)不得提供冷冻禽类食品、冷冻肉类食品、冷冻水产类食品。其它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6.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九、相关配送要求
1.入围人配送的蔬菜应为24小时内采收、分拣、配货、配送的新鲜食材,肉类食材在正规肉联厂加工完毕后应8小时内配送给采购人,综合考虑到食品食材的特殊性质,为保证食材的新鲜度,货物运输时间尽量做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理由说明:采购人如因特殊需求,需临时配送餐饮材料,入围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
2.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3.数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收数量为准,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入围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入围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入围人持一份,采购人持二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4.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入围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5.采购人对应急食品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入围人和本项目制约。
6.运输要求:入围人要有不少于1辆自有车辆保障采购人的货物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7.入围人所报的货品价格均为包含了货物、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入围人不得以开具发票等手续为由再向采购人申请款项。
8.最终提供货品品类和数量以采购人提前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清单(含货品品类、数量等)作适当修改调整。
9.入围人所提供食品的技术指标不能低于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
10.入围人免费配送货物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1.送货时间和地点:入围人需按照采购人当日计划,早餐每日早上5.30前(配送学校以采购人确定为准),中晚餐食品、食材于上午8:00前将当日所应供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特殊情况需求,另行增加或调整配送货品的,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量送达)。
12.入围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入围人。因入围人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入围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3.入围人不得变更供货清单,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4.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需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15.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入围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货品,招标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入围人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入围人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合格货品。产品不合格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货资格,终止合同。
16.入围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在供应的食材、食品出现明显问题时,采购人有权对所供货物进行抽检,并交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入围人承担);若入围后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入围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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