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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某部2023年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于 2023-08-28

招标详情

宿州某部2023年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我部拟对宿州某部2023年副食品配送项目进行采购,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宿州某部2023年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AHSZ-F1002

三、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1日

四、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宿州某部2023年

副食品配送项目

招标内容为副食品(品种主要包括肉、蛋、禽、水产品、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干调等农副产品)

配送。市区现共有6个伙食点,市区6公里范围内4个配送区域。配送要求:每日8时前将副食品配送到指定

地点,数质量达到验收标准要求,价格严格按照询价表执行。副食品定价:投标定价以金园超市(农科苑店)

、大润发超市、南关农贸市场现地询价价格为基准价,报价下浮15%以上;询价按上述超市顺序依次组织。

最终下浮比例以各供应商中标下浮费率为准。

采购配送的所有副食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

配送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为伙食单位提供假冒伪劣、

“三无”产品以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和检疫的产品。

350

2023年

9月

五、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151974401@q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宿州某部

地 址:宿州市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 17655700680

(二)招标代理: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左工

电 话:19315029992

邮 箱: 2151974401@qq.com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光彩城47栋三层。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18956886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