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郎溪县市场监管局拟将液化石油气、燃气灶具器材、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器材于2023年9月作为县级监督抽查计划,现以询价采购方式对检验产品、项目等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法人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事项,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4、供应商所投项目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询价函中的技术参数要求。
5、检验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
7、供应商必须将报价函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现场递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8、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9、供应商检验费用报价需包含购样费、检验费、车旅费、邮寄费等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12:00时前
地址:郎溪县市场监管局消质量发展股(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
联系方式:敖崇新 王志 0563-7020880
三、投标文件要求、及完成时间
1、检验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报价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完成时间要求为自收到检验样品后30天内。
四、确定中标人原则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以综合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由我局组织招标小组确定中标人。
五、付款方式
收到检验报告后 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费用。
六、项目需求采购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检验参数 | 组数 | 备注 |
1 | 液化石油气、燃气灶器材、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器材 | 国家标准、标志标准 | 液化石油气2组、燃气灶具器材10组、消防器材3组、电动自行车器材6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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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1、以上检验参数为常规标准要求,供应商检测服务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以上的技术参数要求;2、本次采购最高控制价:39000元 |
八、本询价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采购单位:郎溪县市场监管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