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某部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VGBOHV-F1018 三、采购内容:肉类、蔬菜类、水产类、豆制品、奶制品、调味类、蛋类、水果类、饮料类等副食品的采购
| 货物类别 | 货物明细 | 备注 | |
1 | 果蔬类 | 蔬菜、水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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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肉类 | 牛肉、羊肉、猪肉、兔肉、鸡肉、鸭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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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产、冻货 | 鱼、虾、冷藏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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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蛋类 | 鸡蛋、鸭蛋、鹌鹑蛋、皮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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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豆类、奶制品类饮料 | 豆浆、牛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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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干货、调料类 | 干辣椒、盐、酱、醋、味精、鸡精、八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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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半成品类 | 火腿肠、腊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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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厨具类 | 锅碗瓢盆等(根据需要采购,需求量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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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投标人须对所投标包内所有产品进行统一折扣率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运杂费:包含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运杂费用。 3.标包划分:本项目1个标包。 4.采购预算:每年约40万元,包含所有食品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此预算为年度预算,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使用过程中向供应商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 5.交货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6.交货方式:按需方要求发运到指定地点,完成配送等工作。 7.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招标人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合同期,最多续签1次,不超过2年)。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9.项目选定供应商数量:1家 10.报价说明: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食品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保险、开票、检测、税金、售后等。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如有变更的,提供工商企业变更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投标人须在郑州市区域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须提供相应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如是合作第三方车辆,须提供相应合作合同,以及有效资质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冷藏保鲜设备)。 (六)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3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七)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党政机关或军队系统的类似副食品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协议书、供货验(接)收单据、发票记录证明材料。) (八)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重大产品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情况;并在人员、供货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 ②投标人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查询结果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采购人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③禁止投标期: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中“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采购人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和售价 (一)时间:2023年8月29日-9月4日 9:00 - 11:00 15:00-17:00。 (二)地点:郑州市,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三)方式: 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严格按照“四、投标人资格条件”规定提供)。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提供具有统一机构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文件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与获取文件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满足资格的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4.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财务证明材料; 5.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及书面声明; 7.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军队采购网”网站查询证明。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1日9:00 地点:郑州市 七、投标方式:现场投递 八、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1日9:00 地点:郑州市 九、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交纳金额:4000元整(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户银行转账汇出) 户名:见招标文件 缴纳时间:2023年9月19日10时前到账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刘老师 电话: 0371-81678042, 0371-81678043
2023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