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供应商资格要求:
由评审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应答人资质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应答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同类指:粮油配送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应不少于1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0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6)须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经营状况承诺书》的相关要求。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2.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