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受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委托,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宁河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实施招标。现将中标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宁河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项目
2.项目编号:TJTF-2023-HW711
二、公示信息
本次采购于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发布采购公告。响应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下午14:00,经评委会专家综合评审,现公布中标如下:
第一包:成交单位:天津市宁河区家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95.00%
第二包:成交单位:天津亿乐买商业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85.00%
第三包:成交单位:天津市宝雅杉杉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87.90%
第四包:成交单位:天津可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成交金额:80.00%
第五包:成交单位:天津市宁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85.00%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柴永韬、周振清、王琛。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晓辉、岳雅娜
2.联系电话:022-6095222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震新路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60952222
4.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000
5.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ianfangbaoming@126.com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公告期限
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