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盱眙县公安局食堂食材询价采购公告
盱眙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9月7日9时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AZC-2023080257-XY项目名称:盱眙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300万元,其中:米面食用油不低于18万元,牛羊肉不低于35万元,猪肉不低于40万元,水产品不低于35万元,禽蛋类不低于30万元,蔬菜不低于25万元,干货、调味品及其他副食品不低于20万元。
最高限价(优惠折扣率):100%
采购需求:盱眙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分为七个包,一包米面油,二包牛羊肉,三包猪肉,四包水产品,五包禽蛋,六包蔬菜,七包干货、调味品及其他副食品,潜在供应商可对七个包其中1个包单独报价,单独中标;也可对七个包中几个包或所有包同时报价,同时中标;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2.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询价(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批发行业)。
注: 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内容 | 提交形式 | |
1 (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 (1) |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文件中 |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文件中 | ||
(2) | 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文件中 | |
受托人身份证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文件中 | ||
2 | 营业执照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文件中 | |
3 | 食品经营许可证(仅干货调味品需要)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文件中 | |
4 | 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摊位租赁合同)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文件中 | |
5 | 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 盖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6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 | 盖章上传电子文件中 | |
7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按示范格式要求) | 上传至电子文件中 | |
8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组织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委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6日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