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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公安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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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屯昌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单位的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公开选聘屯昌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单位的公告

2023年09月01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屯昌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二)建设单位:屯昌县公安局

(三)采购内容:拟采购搬迁配套所需办公家具、厨房设备、医疗器械、窗帘及空调设备五个方面,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00.17万元。

二、工作内容

完成采购预算编制及相关服务工作,出具编制成果文件,编制的内容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咨询服务费取费标准

咨询服务费用根据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琼价协〔2020〕01号)执行。

四、报名资格要求

(一)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含造价咨询服务,且须是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递交文件要求

(一)报名材料

提交的材料需设置封面及目录页,具体如下: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登记证书;

4.企业简介(不超过2页A4纸);

5.企业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制一张业绩一览表,列明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工作类别、项目造价、合同日期等,并提供一份项目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

6.企业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基础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结果的网页截图(须标注查询日期);

8.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9.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序号顺序整理夹好,无需装订,若为复印件的请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彩印,做到清晰。

(二)报价函

报价函格式自拟,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具体到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列明收费计算过程及收费依据文件等。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日至9月5日

地点: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3号

联系人:王警官 邓警官

联系电话:18089816515 13876674885

七、其他事宜

经我局党委会会议研究审定后,选聘结果将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屯昌县公安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