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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供应公告(2023-JLZLUA-W1001)
发布于 2023-09-04

招标详情

发布正文:

副食品供应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供应

二、项目编号: 2023-JLZLUA-W1001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通过招标择优选择副食品供应商,项目分为第一包、第二包两个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其中,第一包包含蔬菜水果豆制品类、猪肉畜肉禽肉(蛋)类等2类副食品,第二包包含牛奶饮料其他类、水产冻货调料类等2类副食品,投标人每个包的投标应包含该分包内所有的副食品种类。本项目供应协议期限为1年,配送地点为河北省邢台市

本项目每个包最终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2家备选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报价高于或者等于第一名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标(成交)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

本项目第一包预算约1000万元,第二包预算约700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本项目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报名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予以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受到3年内不得参加我方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以及与所投类别相一致的其他认证资质,经营范围包含所投副食品种类;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配套的设备器材等;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服务机构以及与保障任务相符的仓储空间和冷藏库室;具有专门的配送人员和车辆,能够为我部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与副食品供应保障相匹配的供应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 9 月 4 日至 9 月 8 日,每日上午 8 :0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

(二)申领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人报名时提供,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第一包投标供应商还需要提供《屠宰许可证》(经销商可提供生产商的)复印件。

(2)营业场所证明。投标人必须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服务机构以及与保障任务相符的仓储空间和冷藏库室,若为投标人名下的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若为租赁的,则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

(3)配送车辆证明。与保障任务相符的配送车辆行驶证、车辆系投标人所属证明或与投标人签订的配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4)副食品渠道证明。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主要副食品的进货渠道证明或供售协议复印件。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为准。

(五)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我单位将进行实地考察,对考察合格的供应商发售标书,招标文件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3 年 9 月 24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24 日 9 时 0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二)开标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樊先生/韩女士/朱先生

办公电话: 15331012059/18131861269/17692917561

移动电话: 15313922018/18131861269/17692917561

地 址: 河北省邢台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于先生

办公电话: 18534149198

移动电话: 1853414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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