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年肉制品
加工项目(二期)
排烟、送排风、空调新风系统
招标书
一、综合说明
招标单位: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得利斯年产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二期)
工程地点:
诸城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
报名电话:
程泰宁
0536-6339529
15753648577
技术方面联系人:
赵宝龙:
0536-6339149
18954995288
2. 招标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内容:
排烟系统、排风系统、补风系统、新风系统、挡烟垂壁、设备设施购置、安装、电气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提供设计图纸、竣工图纸等属交钥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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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
根据山东鼎实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暖通专业施工图纸配套安装。
1.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控制方式应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5.2条的有关规定。
2.风机的能效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2020的相关规定,且不低于2级。
3.排烟、排风及送风系统应包含从配电室至风机的电源线、信号线、配管、电缆桥架及管道安装。
4.风道制作材质必须符合食品车间要求,材质选用热镀锌钢板。
5.排烟系统:风管连接正常,通风顺畅,设备自动与手动运转正常无杂音,并固定牢固。
6.根据生产单位需求,产生变动及增减部分,以修改图纸为准!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包含购买、制作、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管理、税金等全部费用。
2、投标单位根据设计要求提供合理配置,分单项和综合报价,列明详细设备及材料清单。
3、标书内附有:企业综合说明、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四、工期要求
总工期20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体开工日期签订合同时确定。
五、质保期
18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六、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向招标单位提供标书,内容包含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详细地址、电话、联系人。
2.投标单位需交纳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满后7日内退还(无息),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三天内向招标单位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单位签署合同协议。
4.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或未能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招标单位需递交投标书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6.中标单位对承建工程不许转包、分包。
7.中标单位施工期间食宿、水电、保卫费、卫生费等自理。
保证金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
开户银行:
中行诸城市支行
账号:244203590899
纳税人识别号:91370000750888758G
联系电话:
0536-6339130
七、招标程序:
1、投标单位需将标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并分别密封于档案袋内。于2023年9月8日招标前半小时送达。
2.开标:定于2023年9月8日下午2:00在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楼大会议室正式开标。
八、评标:招标、投标、开标:
在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开标,采用公开、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货时间、质量保证可靠、企业资信良好的原则,合理报价、总施工时间等将是评标的重要因素。
九、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20%定金,设备及主材料到安装现场付40%,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付30%,余10%质保金,质保期18个月。
十、其它说明:
招标方只提供办公用临时设施场地,中标单位自建临时设施必须在施工完成后自行拆除运出并清理卫生。中标单位必须抓好安全,在施工安装过程中,中标单位所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不管什么原因均由中标单位自己承担。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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