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组织不锈钢切菜机招标工作,特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公司参加投标。
标的:不锈钢切菜机(共9台)
要求:达到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的要求(详见附件);
标的物认证地点:
序号 | 公司 | 地址 | 数量 |
1 |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新郑市薛店镇工贸开发区 | 1台 |
2 | 高碑店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 河北高碑店市经济开发区 | 1台 |
3 | 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充州市大安工业园区 | 1台 |
4 |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工业园区 | 1台 |
5 | 吉林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四平市开发区大路2499号 | 1台 |
6 | 南京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上峰工业园双阜西路一号 | 1台 |
7 |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八字门经济开发区 | 1台 |
8 | 陕西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 陕西省三原县清河食品工业园区 | 1台 |
9 | 四川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鹤林路108号 | 1台 |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 2023年 09月12日17点前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万元(人民币壹万元整),其他形式缴纳无效。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若中标该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项目履行完毕,履约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提交保证金时应在备注及用途处写明:投标保证金,对于由于未注明或备注错误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的,投标人自行解决。
招标人收款账户:
单位名称: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郑州文化支行
账 号:252000296774
提交保证金时应在备注及用途处写明:不锈钢切菜机投标保证金,对于由于未注明或备注错误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的,投标人自行解决。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我司宣布中标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
开标时间暂定:2023年9月14日(周四)14:00(北京时间),如有调整以通知为准。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世贸大厦B座18楼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为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经理/郭主管
联系方式:13668674625/15829952901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切菜机招标公告20230905.doc